利比亞宣教協會

基本信息

該協會稱,它是利比亞政府支持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同不少伊斯蘭和非伊斯蘭國家的穆斯林組織保持工作聯繫,在世界各大洲設代表處並派駐宣教人員。協會的宗旨是,在世界各地進行宣教工作。其任務是:
(1)介紹並教習《古蘭經》及其誦讀法,介紹先知生平和伊斯蘭教信仰、倫理、功修及社會義務等方面的要義;藉助人類各種科學文化知識注釋《古蘭經》。
(2)培養宣教人員;編輯、出版和發行各種文字的書刊和伊斯蘭知識工具書,以提供有關伊斯蘭教基本原則和伊斯蘭文化的知識;組織穆斯林學生和青年聚會,交流宗教知識,增進宗教感情;同各地宗教和學術團體、組織進行聯繫,互通情況;在各教學機構把阿拉伯語作為學習《古蘭經》的語言予以傳播;鼓勵各伊斯蘭國家,在制定法律時把《古蘭經》作為穆斯林社會的律法加以結合。協會舉辦有世界伊斯蘭宣教學院(見該條)和“吉哈德”基金會等機構。
協會的經費來源:
(1)利比亞國庫提供的專項撥款。
(2)各伊斯蘭國家的資助。
(3)其他捐贈和瓦克夫產業。
協會在銀行的存款不受財政、金融的任何限制。
協會的組織機構:
(1)代表大會,為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參加協會的各伊斯蘭團體、組織和會社推舉的代表組成。代表大會每4年召開1次,商討和確定協會宗教工作總規劃,討論、解決穆斯林所面臨的各種問題。
(2)理事會,為協會的常設執行機構,理事36人,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4年,任務是研究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和決定。
(3)行政委員會,為理事會的行政職能機構,委員5人,由理事會推舉確定,任務是實施理事會的決定和年度計畫。
(4)秘書處,為理事會的專設機構。由若干辦公室組成,負責擬定研究議題,蒐集資料,起草檔案和報告,實施各項計畫,對外進行聯絡等。該協會與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建有友好往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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