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目錄
第一專題 罪刑法定原則理論研究
一、罪刑法定原則的產生和思想淵源
二、罪刑法定原則的內容和基本精神
三、貫徹罪刑法定原則應排除的幾個觀念
四、貫徹罪刑法定原則應樹立的刑法新理念
第二專題 刑事政策理論研究
一、刑事政策的基本內涵與特徵
二、刑事政策的社會價值
三、中國現實條件下刑事政策的運動方式與反思
第三專題 犯罪構成理論研究
一、大陸法系犯罪構成概況
二、蘇聯的犯罪構成理論
三、大陸法系與蘇聯犯罪構成的比較
四、我國犯罪構成理論概說
五、我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發展選擇
第四專題 犯罪主觀要件理論研究
一、犯罪主觀要件概述
二、犯罪故意
三、犯罪過失
四、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
第五專題 期待可能性理論研究
一、期待可能性理論概述
二、期待可能性的判斷標準
三、期待可能性理論與犯罪論
四、期待可能性理論的適用
五、期待可能性與我國刑法
第六專題 單位犯罪理論研究
一、單位犯罪概述
二、單位犯罪構成特徵
三、單位犯罪的處罰
第七專題 共同犯罪理論研究
一、共同犯罪概念
二、共同犯罪構成要件研究
三、共同犯罪中的停止形態研究
四、共同犯罪人問題研究
第八專題 故意犯罪停止形態理論研究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態存在的範圍
二、犯罪實行行為是否“著手”的界定
三、犯罪既遂與未遂界限的確定
四、放棄重複侵害行為的定性
五、危險狀態出現後是否存在中止
第九專題 死刑問題理論研究
一、世界上廢止死刑潮流的脈動二、死刑存與廢的實質
三、死刑司法控制的合理性和應然性
第十專題 自首、立功制度理論研究
一、新中國成立後的自首、立功制度沿革
二、自首的分類
三、一般自首的成立條件
四、準自首的成立條件
五、自首認定的特殊問題
六、自首的處理
七、立功
第十一專題 數罪併罰制度理論研究
一、數罪併罰的原則
二、有期自由刑的並罰適用
三、剝奪政治權利的並罰適用
第十二專題 洗錢罪若干問題研究
一、我國刑法中洗錢罪的由來及其發展
二、洗錢罪的構成要件以及刑事責任
三、近年來洗錢罪的司法判例
第十三專題 信用卡詐欺罪若干問題研究
一、“信用卡”含義的確定
二、盜竊信用卡並加以使用行為的定性
三、拾得信用卡並加以使用行為的定性
四、以欺騙、侵占等手段獲取他人信用卡並加以使用行為的定性
五、“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行為的認定
六、惡意透支行為的認定
第十四專題 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若干問題研究
一、假冒註冊商標罪
二、侵犯商業秘密罪若干問題研究
第十五專題 非法經營罪若干問題研究
一、非法經營罪研究的概況
二、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的認定
三、關於“違反國家規定”中“國家規定”的範圍
四、關於非法經營罪的“情節嚴重”
五、關於非法經營罪的存廢問題
第十六專題 詐欺罪若干問題研究
一、詐欺罪“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論解讀
二、詐欺罪的客觀行為表現
三、詐欺罪中的財產損失
四、普通詐欺與其他詐欺罪的相互關係
第十七專題 毒品犯罪若干問題研究
一、毒品犯罪的體系與客體
二、毒品犯罪的罪數
三、毒品犯罪的累犯
四、毒品犯罪中的包庇行為與窩贓行為
第十八專題 貪污罪若干問題研究
一、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的認定
二、貪污罪客觀方面的認定
三、貪污罪既遂、未遂的認定
四、貪污罪犯罪數額的認定
五、貪污罪與挪用公款罪的界限認定
第十九專題 受賄罪若干問題研究
一、受賄罪的賄賂範圍
二、受賄罪的本質特徵研究
三、受賄罪的共犯責任問題研究
四、受賄罪的罪數問題研究
五、受賄罪的賄賂數額認定研究
第二十專題 國際刑法基本理論及其中國化研究
一、國際刑法的概念及範疇
二、國際刑法中國化的必要性
三、國際刑法中國化的影響力
後記
文摘
第一專題 罪刑法定原則理論研究
一、罪刑法定原則的產生和思想淵源
對於罪刑法定原則究竟產生於何時的問題,理論上有多種說法。早在古羅馬法中就已經有了“無法律即無刑罰”的格言。中國先秦時期也曾有強調法的淵源必須是成文法的法定化。應該看到,這些雖然與罪刑法定原則的內容有一些相類似的地方,但是,與現代罪刑法定原則相比,它們最多也只能稱為罪刑法定的萌芽。
一般認為,罪刑法定的最初思想淵源是英國1215年由英王約翰簽署的大憲章,該憲章第39條規定:“不經適合其身份的合法審判和國家法律,任何人不得被逮捕、監禁、沒收財產或不得被驅逐、施暴和被剝奪法律保護。”這一規定(即“適當的法定程式”原則)雖然對限制王權和保障人權開創了先例,具有了罪刑法定原則的某些實質內容,但從本質上說,它是維護封建制度的產物,因而還不是以保障權利和自由為目的的現代意義上的罪刑法定原則。隨著資產階級在同封建統治鬥爭中力量的壯大和本身的逐步成熟,包含在大憲章中的罪刑法定思想,通過1628年的權利請願書、l679年的人身保護法和1689年的《權利法案》逐漸成熟後,這一思想又隨著英國殖民主義在美洲的發展傳人美洲。在1774年北美費城12殖民地代表會議的宣言、1776年維吉尼亞州權利宣言以及l787年美利堅合眾國憲法中得到了肯定和進一步完善。繼美國革命之後被稱為資產階級革命最為徹底的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又把這一思想從美洲帶到了歐洲大陸,並在法國的人權宣言中得到完全的表現,其第8條明確規定:“法律只能規定確實需要和顯然不可少的刑罰,不依據犯罪行為前制定、頒布並付諸實施的法律,不得處罰任何人。”1810年《法國刑法典》第4條又使其刑法條文化——“沒有在犯罪行為時以明文規定刑罰的法律,對任何人不得處以違警罪、輕罪和重罪”,形成了罪刑法定原則最直接的刑法淵源。從此以後,這一原則為歐洲各國和世界其他國家所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