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辦案簡明手冊

刑事辦案簡明手冊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形成並不斷完善,我國的規範性法律檔案日益增多,這無疑為我們學習、運用法律法規帶來了諸多困難。為了滿足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律師和當事人等辦案所需,方便廣大法學專業人士和普通讀者學習、查詢使用,我們特組織編寫了“辦案簡明手冊”叢書。

基本信息

概述

叢書具有以下特色:
1.權威:叢書約請法律實務界、學術界眾多權威人士進行編選、審定,準確、權威。
2.方便:叢書按照辦案、學習的特點對所涉主題進行分類,每類下面又按照效力等級進行編排,簡明、方便。
3.實用:叢書編選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等都是辦案中最常用、最新的檔案,全面、實用。
我們相信本套叢書一定能為您帶來有益幫助,幫您化繁為簡,輕鬆學習、辦案。

叢書特色

《刑事辦案簡明手冊(最新版)》:便攜,必備,經典。
1.權威:叢書約請法律實務界、學術界眾多權威人士進行編選、審定,準確、權威。
2.方便:叢書按照辦案、學習的特點對所涉主題進行分類,每類下面又按照效力等級進行編排,簡明、方便。
3.實用:叢書編選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等都是辦案中最常用、最新的檔案,全面、實用。
我們相信本套叢書一定能為您帶來有益幫助,幫您化繁為簡,輕鬆學習、辦案。

圖書目錄

實體法篇
一、綜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2000年12月28日)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見(1997年12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1997年12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2007年10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2003年8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2002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案由的暫行規定(試行)(2000年1月11日)
二、刑法適用範圍
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2000年4月29日)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海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9月17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但尚未依照規定程式獲取該單位職務的人員是否適用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問題的答覆(2004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的通知(2000年6月5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跨越修訂刑法施行日期的繼續犯罪、連續犯罪以及其他同種數罪應如何具體適用刑法問題的批覆(1998年l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裁判文書中如何引用修訂前、後刑法名稱的通知(1997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法第十二條幾個問題的解釋(1998年1月13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工作中具體適用修訂刑法第十二條若干問題的通知(1997年10月6日)
……
程式法篇

文摘

實體法篇
一、綜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1997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3號公布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一條 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四條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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