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運用契約方法論和社會學“場域理論”,對刑事訴訟中體現契約精神的證明制度進行分析和理論概括,提出並論證了刑事證據場域、刑事證據契約、刑事合意證明模式、取證契約、證據能力契約、證據方法契約和證明對象契約等重要範疇。刑事證據契約在一定程度上為證據法學理論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和方法論,並且為實踐中的控辯協商、刑事和解中的合意證明提供理論上的支撐。刑事證據契約對於提升當事人主體地位及其平等性、實現刑事司法正義、提高訴訟效率、推動刑事證據立法的科學性以及公檢法人員以契約精神公正執法都具有重要價值。作者簡介
宋志軍河北任丘人。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博士後,從事刑事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先後就讀於河北師範大學、河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在《法律科學》、《政法論壇》、《中國刑事法雜誌》、《法學論壇》、《證據科學》等法學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0多篇,參編專著和教材6部,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1項、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課題1項,主持陝西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課題1項。論文《刑事證據法中的人道倫理》獲中國法學會第二屆中青年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博士論文《刑事證據契約論》獲“2010年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論文”獎。目錄
前言一、範式轉換:從“事實”關注到“行為人”關注
二、理念更新:刑事證據法律關係的契約化
三、本書的結構與基本觀點
第一編導論:刑事證據與契約的契合性論證
第一章證據場域:社會學視野中證據的多個面向
一、社會學“場域理論”述要
二、場域理論對研究刑事證據的適用性
三、刑事證據場域的構造
四、刑事證據場域範疇的理論價值
(一)為刑事證據與契約搭建可溝通的橋樑和聯結點
(二)為刑事證據法學理論研究的深化提供新的視角和方法(三)為證據立法和法律移植提供多重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契約精神:刑事證明合意的解碼器
一、契約的解讀與祛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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