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刑事審判技能》此次修正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借鑑國外有益做法和吸收法學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刑事審判制度所進行的有力度的改革,具有突破性和創新性。比如,全面建立了非法證據排除制度,明確規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自證其罪,在證據種類中新增了電子數據,明確規定了“證據確實、充分”的具體條件,增加了強制證人出庭制度,完善了證人保護制度和損害賠償制度等等,使我國刑事證據規則有了較大的發展和完善。又比如,擴大了簡易程式的適用範圍,細化了簡易程式的審理程式;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式進行分別規定,匯集成最新增加的“特別程式”一編;對死刑覆核程式也進行了豐富地規定。這些規定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進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標誌。為了幫助相關讀者準確理解和掌握最新《刑事訴訟法》的具體內容和精神,以便於在具體實踐中理解和運用,《刑事審判技能》把增強法官刑事審判技能作為研究的基本任務,注重規範性和可操作性,並結合大量具有典型性的鮮活案例,在案例選擇、文字表述、評析內容上做了相應地安排,做到專業性與普及性、知識性與可讀性的統一。期望對所有意欲跨進刑事審判或正在刑事審判的土地上辛勤耕耘的勞作者們有所幫助,以便升華其審判能力,熟諳刑事審判規律與技巧。
圖書目錄
總序
前言
第一章 刑事審判概述
第一節 寬嚴相濟政策與刑事審判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內涵
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刑事審判中的體現
三、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需要正確處理的關係
第二節 刑事審判的基本原則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中立原則
二、實體和程式並重原則
三、尊重事實和證據原則
四、定罪和量刑並重原則
五、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原則
六、兼顧司法效率原則
第三節 典型案例分析
1.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如何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2.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如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3.在刑事訴訟中,應當如何保護少數民族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
4.在刑事訴訟中,對結果加重犯如何認定和處罰?
5.犯罪嫌疑人親屬代為投案,能否認定為自動投案?
6.未成年罪犯罪行極其嚴重,能否對其適用無期徒刑?
第二章 刑事審判庭前準備的技能
第一節 刑事審判庭前準備概述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刑事審判庭前準備的含義
二、刑事審判庭前準備階段的能力要求
第二節 刑事審判庭前審查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刑事審判庭前審查的性質
二、刑事審判庭前審查的內容
三、刑事審判庭前審查的方法
四、刑事審判庭前審查後的處理
五、刑事審判庭前審查的時間要求
第三節 刑事審判庭前準備的基本內容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庭前具體事務準備工作
二、關於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問題
三、保障被告人辯護權的注意要點
四、重大敏感案件的刑事審判庭前準備工作
第四節 典型案例分析
1.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對公訴案件進行審查的範圍包括哪些內容?
2.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在開庭審判前應當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第三章 駕馭庭審的技能
第一節 刑事案件的庭審駕馭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刑事案件庭審的基本程式性規範要求
二、刑事案件庭審的能力要求
三、刑事案件庭審的要點與技巧
第二節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庭審駕馭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概念及特點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
三、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能力要求
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庭前準備
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庭審要點與技巧
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調解
第三節 刑事自訴案件的庭審駕馭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刑事自訴案件的概念和範圍
二、刑事自訴案件的提起、審查和處理
三、刑事自訴案件庭審的要點與技巧
第四節刑事簡易程式的庭審駕馭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刑事簡易程式的理論基礎及主要模式
二、我國刑事簡易程式的概念和特點
三、適用刑事簡易程式適用的條件範圍
四、刑事簡易程式的提起和適用
五、適用簡易程式審判刑事案件
六、刑事簡易程式向普通程式的轉化
第五節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審的駕馭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概述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的原則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庭前準備工作
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審要點與技巧
第六節 刑事和解案件庭審的駕馭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刑事和解的域外理論及實踐
二、我國刑事和解的立法現狀及其意義
三、刑事和解程式的套用
四、刑事審判和解審前準備要點
五、實行刑事審判和解應注意的問題
第七節 特殊刑事案件的庭審駕馭
(規則要點)
(理解與適用)
一、與被告人溝通存在困難的刑事案件庭審駕馭
二、共同犯罪案件的庭審駕馭
三、涉外、涉港澳台刑事案件的庭審駕馭
第八節 典型案例分析
1.單位犯罪未起訴犯罪單位的,應當如何處理?
2.在刑事訴訟中,法人能否成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
3.夫妻間傷害案,被害人能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理中,應當如何運用庭審教育?
……
第四章 刑事證據審查的技能
第五章 規範量刑的技能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前後對照表
主要參考書目
作者簡介
劉家琛,1937年10月生,二級大法官。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國行為法學會會長。1961年9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畢業後在四川省高級法院政治處、民庭、四川省高級法院研究室等部門工作。1982年任四川省錦陽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83年-1991年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1993年7月在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上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著有《刑法知識例解》、《婚姻法知識例解》、《法人代表培訓叢書》、《新罪通論》、《訴訟及其價值論》等著作。
劉玉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新聞辦副主任、中央民族大學客座教授、中國法學會會員、法學博士。已出版《法制宣傳學》、《民事證據規則操作實務與典型案例評析》等專著11部,主編《辦案藝術與技巧叢書》、《用證據說話叢書》等著作14部,副主編《以案說法叢書》等著作63部,在《人民司法》等報刊發表法學理論文章34篇,在各級學術調研成果評比中獲獎23次。
于海俠,北京市豐臺職工大學講師、法學碩士。已出版《契約類案件裁判規則與法律適用》專著2部,副主編《勞動契約法案例精析》等著作4部,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