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爾西靴

切爾西靴

切爾西靴(chelsea boots)源於英國維多利亞時代馬術活動的靴子,曾因為風靡全球的傳奇樂隊“Beatles”而大紅大紫。特點:低跟、圓形鞋頭、無鞋帶、非高跟、高及腳踝,鞋子前後用不同的皮革原料製成,利用側面的鬆緊帶收緊靴筒。專業的切爾西靴品牌,其中以FitinCloud(浮力雲,瑞典)asos(愛索,英國)fly london(飛行倫敦,英國)最為有名。無鞋帶、高及腳踝加上側面靈活柔軟由橡皮筋設計的英式復古時髦鞋履,自出現就受到潮流男女的大愛。

基本信息

歷史起源

英國維多利亞時期,一個叫做J.Sparkes-Hall的人發明了Chelsea靴。他原本是維多利亞女王的御用製鞋師。得益於1839年硫化橡膠的發明,他將鬆緊帶設計在短靴上,其方便穿脫的特點讓女王的靴子日日不離腳。很快,J.Sparkes-Hall發明的鞋子就在城中流傳。
另外也有傳說這種靴子最初用作騎馬鞋,但當時的馬褲都被設計成適合高筒靴子,於是被人們用作日常用鞋。50年代中期,一群年輕的藝術家、電影人、社會學者開始集中的在西倫敦的King’sRoad地區晃悠,這群人被當時的媒體稱作ChelseaSet。而他們的生活方式與穿著打扮被稱為Chelsea,這夥人中包括兩大Fahionicon:MaryQuant和JeanShrimpton。他們開始穿高幫靴子,並認定切爾西靴子才是“終極休閒鞋”,乾脆改名為ChelseaBoots。

披頭士靴

也有人把這種靴子叫做披頭士靴,因為披頭士樂隊的確是經常穿著這種
beatles試穿切爾西靴
靴子登台表演,而不是他們發明的。不過,披頭士的成功也讓這種靴子變得更加流行。據說主唱John LennonPaul McCartney1961年在從巴黎回利物浦的路上買了這種鞋。1962年,George HarrisonRingo Starr加入他們,並配上了西裝,讓樂隊在形象上更統一。從那開始,切爾西靴就多了個名字the Beatle boot。

發展歷程

在二十世紀60年代期間,就在對“搖擺倫”潮流來說就像家一樣的“國王大道”,切爾西風格大行其道,這裡聚集了大量嬉皮士與各路名人,比如披頭士The Beatles、“米克”賈格爾Mick Jagger以及當時的時尚偶像Twiggy等等。70年代,藝術家兼設計師馬爾科姆麥克拉倫(Malcolm McLaren)和維維安·韋斯特伍德(Vivienne Westwood)夫婦倆的服飾精品店也定位在切爾西風格上。從此之後,切爾西靴變得更就奠定了其在時尚潮流歷史上的主流地位。在二十世紀90年代有過一段跌勢之後,在二十一世紀之後又有復甦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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