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起源
英國維多利亞時期,一個叫做J.Sparkes-Hall的人發明了Chelsea靴。他原本是維多利亞女王的御用製鞋師。得益於1839年硫化橡膠的發明,他將鬆緊帶設計在短靴上,其方便穿脫的特點讓女王的靴子日日不離腳。很快,J.Sparkes-Hall發明的鞋子就在城中流傳。另外也有傳說這種靴子最初用作騎馬鞋,但當時的馬褲都被設計成適合高筒靴子,於是被人們用作日常用鞋。50年代中期,一群年輕的藝術家、電影人、社會學者開始集中的在西倫敦的King’sRoad地區晃悠,這群人被當時的媒體稱作ChelseaSet。而他們的生活方式與穿著打扮被稱為Chelsea,這夥人中包括兩大Fahionicon:MaryQuant和JeanShrimpton。他們開始穿高幫靴子,並認定切爾西靴子才是“終極休閒鞋”,乾脆改名為ChelseaBo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