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相關
【詞目】分合
【拼音】fēn hé
【注音】ㄈㄣ ㄏㄜˊ
【釋義】
(1).分開與合併。《孫子·軍爭》:“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明·袁可立《甲子仲夏登署中樓觀海市》:“高下時翻覆,分合瞬息中。”
(2).辨析歸類。
典籍相關
《分合》
《六韜》又稱《太公六韜》、《太公兵法》、《素書》,舊題周初太公望(即呂尚、姜子牙)所著,普遍認為是後人依託,作者已不可考。現在一般認為此書成於戰國時代。全書以太公與文王、武王對話的方式編成。 《六韜》是一部集先秦軍事思想之大成的著作,對後代的軍事思想有很大的影響,被譽為是兵家權謀類的始祖。
譯文
武王問太公說:“君王率兵出征,三軍分駐數處,主將要按期集結軍隊同敵人交戰,並號令全軍官兵,明定賞罰制度,應該怎么辦?”
太公答道:“一般用兵的方法,由於三軍人數眾多,必然有兵力分散和集中等作戰部署上的變化。主將要首先確定作戰的地點和日期,然後將戰鬥文書下達給諸部將官,明確規定要攻打和包圍的城邑、各軍集結的地點,明確規定作戰的日期及各部隊到達的時間。然後,主將提前到達集結地點設定營壘,布列陣勢,在營門豎立標竿以觀測日影,計算時間。禁止行人通行,等待將吏報到。各部將吏到達時,要核實其到達的先後次序,先期到達的給予獎勵,過期到達的殺頭示眾。這樣,不論遠近,都會按期趕至集結地域。三軍全部到達後,就能集中力量與敵交戰了。”
原文
武王問太公曰:“王者帥師,三軍分為數處,將欲期會合戰①,約誓②賞罰,為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兵之法,三軍之眾,必有分合之變。其大將先定戰地、戰日,然後移檄書③與諸將吏,朗攻城圍邑,各會其所,明告戰日,漏刻有時④。大將設營布陳,立表轅門⑤,清道而待。諸將吏至者,校其先後,先期而至者賞,後期而至者斬。如此則遠近奔集,三軍俱至,並力合戰。”
注釋
①期會合戰:約定時間地點,集中軍隊與敵交戰。
②約誓:作戰前夕集合軍隊,宣布作戰目的、原因,申明軍紀,告誡將士。
③檄書:古代官府用以徵召,曉諭或聲討的文書。
④漏刻有時:意謂規定軍隊到達的時間。漏刻,古代的一種計時器。其法用兩銅壺,分置上下,上壺盛水,使漏入下壺。下壺設有浮標,標竿上刻有分畫。上壺之水漏入下壺時,標竿漸漸升起,以此計算時間。
⑤立表:古代立木為表,通過觀察日影來計算時間。轅門,軍營的正門。古時軍隊駐紮時,四周以車輛為垣,在營門處用兩車仰置,以車上系馬之轅桿兩條,樹立於門之兩側以為門,故稱之。
例證
在戰爭中,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就是勝利。遵守時間,贏得時間,就會贏得勝利。延誤時間,就可能貽誤戰機,導致失利。因此,只有嚴格時間觀念,才能完成戰鬥任務。秦朝末年彭越起義之前先立法,就是這方面的一個例證。
彭越原是鉅野澤(今山東巨野縣)中的漁民,因為不能忍受統治者敲骨吸髓般的剝削和壓迫,便聚集了一些人,逃到矩野澤中,占草澤為王。陳勝、吳廣起義之後,各地群雄並起,紛紛舉起反秦大旗。彭越於是也在暗中聯絡四方豪傑,積極籌划起義。
不久,矩野澤中有一百多名青年,一起來見彭越,要求他帶頭起兵。彭越心中暗喜,但同時他也知道,這些漁民雖有心起義,但平時散漫慣了,很難領導。於是便故意推託:“起兵造反會招來殺身滅族的大禍,可不能輕舉妄動。再說,在下本是無能之輩,萬一舉事不成,將會給諸位帶來莫大的災難,那時就後悔莫及了。”眾人見他推託,急忙懇求:“我等是誠心相隨,願與兄長對天盟誓,一定做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絕對聽從你的命令,望萬勿推辭。”彭越於是說:“一旦舉起義旗,必會招致官軍進攻,那時兩軍對陣,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即使一個人中途畏縮,也可能造成全軍慘敗。這事非同兒戲,諸位應該三思。”眾人異口同聲地說:“兄長儘管放心,我等堅決聽從命令。”彭越見目的已經達到,便宣告:“諸位果有決心,就請在明天日出之時,到此會合,對天盟誓。大家都要按時到達,如有後期不到者,依法處死。”
當天夜裡,彭越令人在草地上築起一個土台作為祭壇,等候日出之時與眾人祭天盟誓。次日,多數人依令在日出之前趕到。只有十餘人直到中午才來到這裡。彭越當即令眾人列隊,然後登上祭壇嚴肅地說:“諸位推我為首,聚眾起兵,昨天已約定日出到齊,後期者斬首。但現在有十多人未能如期到達,理應按軍法全部處斬。由於歷來法不責眾,現只將最後來到的一人處斬,以示軍法嚴肅。”眾人一聽,七言八語:“話雖如此,可不能當真殺人啊,以後不再犯就是了。”但彭越毫不猶豫,當即下令將那人推出斬首。眾人見彭越動了真格,一個個規規矩矩地站入佇列,莊重嚴肅地對天盟誓。
此舉嚴明了軍紀,使彭越樹立了權威。彭越率領這支隊伍,不斷壯大,在項羽西進關中時,已發展到一萬多人。隨後,他率部歸屬劉邦,在與項羽作戰中屢立戰功,被劉邦封為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