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運的主要原因
1.出口貨物質量等商品內容與契約約定不符,導致外方強行退貨。當前,由於部分企業盲目重視數量的擴張而輕視質量提高的經營理念並未從根本消除,加上受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等客觀因素的影響,出口產品因質量低劣、交貨履約信譽差而遭外商退運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我市1家上半年出口額僅73.6萬美元的食品公司,因多次未按契約約定交貨和藥殘留過量等原因被外方退貨累計4批,金額4.6萬美元,約占全部出口貨物總額的6%。
2.由於企業出口貿易運作中的差錯, 導致部分出口貨物退運。
一是由於個別業務員的工作疏漏,造成出口產品退運。據退運額較大的某企業反映,由於該企業業務人員在對貨代公司提報出口目的口岸詳細資訊時,將進口方的地址等有關資料提報錯誤,貨物出口後,因目的口岸與實際不符,貨物境外“旅遊”一圈到達目的地時,產品因變質而退運。二是企業內部管理存在“不和諧音符”,如崗位之間業務不銜接,貿易信息傳遞不及時或延誤傳遞,耽擱國外存在的種種貿易壁壘是造成出口退運增長不容忽視的因素。加入WTO後,企業面臨更多的各種境外為保護本土貿易所採取的種種措施,如技術壁壘、綠色壁壘以及安全和衛生標準的限制等,造成許多出口商品因無法通過進口國苛刻的衛生、環保、安全等檢驗而被退運。如2003年4月,因某企業產品被檢出“禽流感”,日本,韓國就對中國所有的雞、鴨等肉禽產品出口實行封關政策,並對已出口的部分貨物就地銷毀,部分產品被退運。生產或船期等,導致逾期交貨或貨物到港後產品變質,造成外方退貨。
3.產品更新換代跟不上科技的發展而退運。
當今世界科學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尤其是高新技術產品的設計和生產周期越來越短,若不關注產品的研發及生產周期,就很容易因產品不適用或已貶值而被客戶退運。據了解,某公司出口的一批價值達6萬美元的電子配件,就是因出口至日本時產品已過時而遭到拒收,要求退回國內重新更換型號。
4.國外存在的種種貿易壁壘是造成出口退運增長不容忽視的因素。
加入WTO後,企業面臨更多的各種境外為保護本土貿易所採取的種種措施,如技術壁壘、綠色壁壘以及安全和衛生標準的限制等,造成許多出口商品因無法通過進口國苛刻的衛生、環保、安全等檢驗而被退運。如2003年4月,因某企業產品被檢出“禽流感”,日本、韓國就對中國所有的雞、鴨等肉禽產品出口實行封關政策,並對已出口的部分貨物就地銷毀,部分產品被退運。
出口退運的操作方式
1. 報關委託書2. 報檢委託書
3. 退運契約
4. 發票
5. 裝箱單
6. 提單(副本需背書和電放保函)
7. 出口時的核銷單和報關單(必須正本)
8. 若核銷單已核銷則提供外經貿委蓋章的已核銷證明及對應出口報關單,已退稅則需在當地國稅局補稅。
9. 包裝證明
10. 退運情況說明2份(商檢局,海關各1份)
11. 若經營單位為上海單位需提供《上海口岸商品退貨情況調查表》
若為中性包裝需提供:
1.出口單位和外經貿委蓋章的中性包裝說明;
2.沒有中性包裝證明也可提供原產的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