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外貿企業出口退(免)稅常見錯誤解析100例》編輯推薦:精選典型案例,分享寶貴經驗,解決涉稅難題,一本外貿企業不可缺少的實用參考書。筆者收集整理外貿企業退(免)稅常見的錯誤案例100個,每個案例由五部分組成:1、常見案例,對案例做簡要介紹;2、政策規定,引用案例適用的相關政策規定;3、分析診斷,根據政策規定詳細分析案例中問題的產生原因;4、觸類旁通,對常見案例舉一反三,對類似業務做延伸介紹,幫助讀者拓展視野,增長出口退稅的業務知識;5、注意要點,用一句話總結所應吸取的經驗和教訓。
需要說明的是,外貿企業的會計處理基礎和退(免)稅日常管理與生產企業具有較強的通用性,由於篇幅限制,筆者在《外貿企業出口退(免)稅常見錯誤解析100例》的姊妹篇《生產企業出口退(免)稅常見錯誤解析115例》中未予反映,該部分內容可供生產企業參考。
《外貿企業出口退(免)稅常見錯誤解析100例》適用於全國所有出口企業的財務人員、辦稅人員、外貿業務員,同時也適合稅務人員、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商務、海關、外匯管理、進出口檢驗、財政、審計等部門人員閱讀。
作者簡介
周朝勇,男,1972年10月生,取得全國註冊會計師、律師、註冊稅務師資格。現任四川省綿陽市國稅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處長,主管全市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多篇稅收業務文章曾在報紙雜誌發表。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其“全國稅收征管能手”稱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其“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圖書目錄
第一章出口退(免)稅基礎1
一、購進貨物自己組裝出口≠適用免退稅辦法1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取得前出口貨物≠適用免退稅辦法2
三、出口退稅率調整執行時間≠報關單註明的出口日期5
四、自2012年8月1日起報關出口貨物不再收匯核銷≠自2012年8月1日起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不提供收匯核銷單7
五、未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能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13
六、出口應稅消費品未取得專用繳款書≠能申報退消費稅16
七、從國外進口再直接出口貨物≠不能申報出口退(免)稅19
八、政策調整後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政策調整前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21
九、每月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每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29
十、稅務機關可以先使用認證信息審核出口退(免)稅≠稅務機關必須先使用認證信息審核出口退(免)稅31
十一、無消費稅專用繳款書電子信息≠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出口退(免)稅申報35
十二、出口貨物單證信息齊全≠稅務機關應當審核通過出口退(免)稅38
十三、審批通過出口退(免)稅≠應當辦理出口退(免)稅43
十四、已辦理出口退(免)稅≠不能收回47
十五、收回已辦理的出口退(免)稅≠不能再次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54
第二章外貿企業出口退(免)稅60
第一節外貿企業出口退(免)稅基礎60
一、隨同貨物出口的包裝物≠能申報辦理出口退稅60
二、從即征即退的生產企業購進貨物出口≠不能申報辦理出口退稅63
三、售後服務報關出口貨物≠能申報出口退(免)稅69
四、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出口≠出口退稅率文庫中的退稅率74
五、適用不同退稅率的出口貨物未分別核算申報≠從高適用出口退稅率77
六、出口貨物進貨折讓≠按原進貨金額申報出口退(免)稅79
七、承接國外修理修配業務委託生產企業進行修理修配收回後出口的應退稅額≠按生產企業開具修理修配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稅額計算的應退稅額81
八、出口應稅消費品放棄退消費稅≠不能申報辦理退增值稅84
九、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申報出口退稅的認證期限≠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申報抵扣進項稅額的認證期限87
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申報出口退稅的認證期限≠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90
十一、出口換匯成本不合理≠不能辦理出口退(免)稅93
十二、出口貨物進項金額及稅額明顯偏高而無正當理由≠能辦理出口退稅97
十三、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出口的稅收成本≠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出口的稅收成本100
第二節外貿企業退(免)稅憑證103
一、出口貨物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能申報出口退(免)稅103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率≠出口退稅率文庫中的徵稅率105
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日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日期109
四、覆核無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叉稽核信息≠覆核增值稅專用發票交叉稽核信息不符112
五、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項目≠出口貨物報關單有關項目115
六、誤作廢失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辦理出口退稅119
七、供貨企業走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辦理出口退(免)稅122
八、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提供的憑證≠生產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提供的憑證125
第三節外貿企業加工貿易退(免)稅129
一、購進原材料委託加工收回貨物未全部出口≠全部原材料和加工費申報出口退稅129
二、出口貨物報關單與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對應≠委託加工收回貨物出口退稅申報133
三、進口料件委託加工復出口業務未事先到稅務機關登記備案≠不能申報出口退(免)稅136
四、進口料件作價加工未開具免稅證明≠出口能申報退(免)稅141
五、進料加工稅收成本≠來料加工稅收成本144
第三章特殊退(免)稅147
第一節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免稅147
政策調整後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的處理≠政策調整前出口貨物免稅的處理147
第二節特殊區域出口退(免)稅151
海關特殊監管區內企業在區外經營出口業務≠能申報退(免)稅151
第三節特殊貿易方式出口退(免)稅155
一、來料加工未開具免稅證明≠能申報免稅155
二、境外帶料加工出口貨物≠適用免退稅辦法158
第四節特殊貨物出口退(免)稅162
一、政策調整後舊設備出口退(免)稅≠政策調整前舊設備出口退(免)稅162
二、免費出口廣告樣品≠能申報退(免)稅167
第四章會計處理170
第一節會計處理基礎170
一、內外銷兼營≠銷售收入不分開核算170
二、出口銷售確認時間≠出口報關日期172
三、寄售代銷出口貨物銷售確認時間≠一般出口貨物銷售確認時間178
四、政策調整後出口貨物銷售確認時間≠政策調整前出口貨物銷售確認時間180
五、確認出口銷售價格≠FOB價184
六、FOB價出口報關金額≠出口銷售收入187
七、向外商單獨收取的技術諮詢費≠出口貨物銷售收入189
八、分期收款出口貨物銷售收入≠收取出口貨物價款193
九、固定不變匯率≠出口銷售額折算匯率196
十、出口商品質量賠款≠列營業外支出198
十一、收匯銀行扣收的手續費≠直接沖減出口銷售收入201
十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203
第二節外貿企業會計處理206
一、國內運輸費用抵扣進項稅額≠國際運輸費用可抵扣進項稅額206
二、用於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208
三、出口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記入“應收出口退稅”科目211
四、輔導期的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進項稅額的核算≠一般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進項稅額的核算214
五、出口貨物不予退稅的進項稅額≠不作進項稅額轉出217
六、出口貨物耗用的材料和應稅勞務≠申報抵扣進項稅額220
七、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運的處理≠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運的處理223
八、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適用徵收增值稅政策的處理≠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適用徵收增值稅政策的處理225
九、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適用徵收增值稅政策進項稅額的處理≠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適用徵收增值稅政策進項稅額的處理229
十、進口料件作價加工收回出口退稅的會計處理≠一般貿易出口退稅的會計處理232
十一、出口貨物免徵增值稅額≠政府補助收入237
十二、出口退(免)稅申報表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列241
十三、外貿企業已申報辦理退稅的出口貨物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外貿企業已申報辦理退稅的出口貨物適用徵收增值稅政策244
十四、已申報退(免)稅出口貨物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處理≠出口貨物直接適用免徵增值稅的政策處理250
十五、原用於出口的貨物轉作內銷≠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256
十六、外貿企業出口退消費稅的會計處理≠外貿企業出口退增值稅的會計處理258
第五章出口退(免)稅日常管理262
第一節規範經營262
一、出口業務實質上不是由本企業操作完成≠能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262
二、假自營真代理≠能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266
第二節委託代理269
一、政策調整後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範圍≠政策調整前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範圍269
二、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真實的代理出口業務272
第三節證明開具276
一、出口貨物退運≠不辦理退運證明276
二、政策調整後出口貨物視同內銷徵稅進項稅額抵扣證明≠政策調整前出口貨物視同內銷徵稅進項稅額抵扣證明279
三、分批申報增值稅退稅≠分批申報消費稅退稅282
第四節單證備案284
一、簡化單證備案≠按規定備案單證284
二、出口貨物無紙化報關≠不按規定備案單證288
三、不能提供備案單證≠追繳已辦退(免)稅291
第五節退關退運293
一、出口貨物部分退運≠出口貨物全部申報辦理退(免)稅293
二、出口貨物退運復出口的處理≠出口貨物退運不出口的處理295
第六節出口貨物視同內銷徵稅298
一、出口貨物逾期未申報退(免)稅≠視同內銷徵稅298
二、追繳已辦理的退(免)稅≠視同內銷徵稅305
三、出口貨物逾期無電子信息≠視同內銷徵稅308
四、出口退(免)稅申報操作錯誤≠視同內銷徵稅310
五、出口貨物差額收匯≠差額視同內銷徵稅312
六、同批出口貨物未全部申報退(免)稅≠不視同內銷徵稅314
七、出口應稅消費品視同內銷征增值稅≠不視同內銷征消費稅316
八、政策調整後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視同內銷徵稅的處理≠政策調整前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視同內銷徵稅的處理319
九、出口貨物視同內銷徵稅的計稅依據≠內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的依據324
十、視同內銷徵稅出口貨物報關的離岸價格≠視同內銷徵稅出口貨物真實的離岸價格326
十一、出口貨物視同內銷徵稅≠不能重新辦理出口退(免)稅329
第七節其他案例333
一、開具使用出口商品專用發票≠開具使用普通發票333
二、出口企業保管出口退(免)稅憑證資料≠稅務機關保管出口退(免)稅憑證資料336
參考書目340
文摘
著作權頁:
“一”應退消費稅:消費稅實行的價內稅,征多少退多少,所以出口企業不需負擔此項稅收。
美元出口額:美元出口額為FOB價,如果企業以CIF價在一張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出口多筆貨物,由於企業的申報系統得不到海關的FOB價,則出口美元額不能和稅務局的FOB價相吻合。在申報系統為企業錄入的美元出口額;在審核系統為出口電子信息的美元出口額。
4)二者的差異分析:
由於企業申報系統不能得到海關出口電子信息的美元出口額,因此採用了合計計算的方法。審核系統由於有電子信息美元出口額,採用了逐筆計算的方法。
因同一關聯號項下同一商品代碼的進貨單價不同,每筆出口的換匯成本是按同一關聯號項下同一商品代碼平均單價計算的,造成換匯成本異常。
企業申報系統採用合併計算方法,可能換匯成本正常,但是,審核系統採用逐筆計算方法,可能換匯成本異常。
因此,如果幾筆出口在一張報關單上,那么同種商品購進單價差異很大,稅務機關應核實企業的購進情況。如果幾筆出口不在一張報關單上,企業應將關聯號下的單據儘可能的減少,即將該關聯號再進行拆分。同時,海關提供的出口美元價格與企業實際收到的出口收入有很大的差異,也應當引起稅務部門對收人情況的重視。
4.按換匯成本考查企業存在的問題
一是它不能綜合考慮出口企業的實際狀況。企業連續出口,有占領市場保客戶、處理老庫存等經營性目的,偶然性的虧損是一種正常現象,當這種情況出現時,用換匯成本考查出口企業只能長期、全年來衡量,換匯成本無法達到快速有效的反應企業有可能的騙稅行為。
二是外貿企業很多費用沒有提供到退稅管理系統。例如,國內運費、國內保險費、佣金折扣、財務費用等費用無法準確提供,因此規定的換匯成本上限具有主觀臆斷性,和實際情況存在差異。
三是進料加工貿易的存在使換匯成本公式不完整。不考慮特殊退稅,換匯成本的分析應集中在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中的進料加工貿易。目前的電子化管理系統都是按照一般貿易計算的換匯成本,按照換匯成本計算原理,進料加工貿易換匯成本公式的則應略有不同。按現在的方法,委託加工進料加工貿易貨物,出口退稅的換匯成本應低於合理下限,因企業的出口總值(公式中的美元出口額)含有進口料件的價值。
四是單一幣制計算造成業務失真。換匯成本以美元出口額為參考指標,實際上,我國企業對日本等匯率浮動大的國家出口已經占到很高比例,以美元計算換匯成本會造成業務的不真實。
五是以換匯成本稽查企業沒有法律依據。截至目前,沒有檔案規定換匯成本的合理上下限,也沒有作為選案、稽查退稅評估的指標之一。
5.解決方案
目前,按關聯號計算換匯成本,在出口退稅的管理上沒有更好的指標之前,仍是退稅監控不可或缺的。它是控制進貨出口關係,規範企業行為一種有效手段。
在企業方面,出口企業應根據業務真實情況,將關聯號下的單據張數控制到最少。企業實際申報過程中應該按照一定規範錄入,例如可以按照一個報關單作為一個最小單位即一個關聯號配單錄入,這樣發生錯誤的機率就會降低,儘量避免多筆進貨對應多筆出口業務情況的配對申報。
在稅務機關方面,一是協調電子口岸,將電子口岸的數據開放給出口企業,因為報關單電子數據本身就是企業數據;二是應將歐元、日元等主要外幣匯率引進到電子化系統中,改變目前的單一幣制計算方式,雖然系統已提出類似的想法,但沒有得到充分的重視,也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三是改進進料加工換匯成本的計算方法,對進料加工貿易採用合理方法單獨計算,改變目前的統一計算;四是採集出口企業綜合數據,將企業相關的財務數據和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採集到系統中,做到及時有效的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