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光錄烈士

1947年,參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太行軍區第八軍分區修武、獲嘉、武陟聯絡處秘書。1948年,革命形勢迅猛發展,為儘快解放華北重地河南新鄉,受黨組織的委派前來新鄉,潛入偽國民黨陸軍鄭州指揮部豫北獨立第二大隊,以副官職務為掩護作黨的地下工作,對敵軍進行策反和瓦解。1948年11月,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組織該部官兵進行起義。但情況突變、國民黨陸軍第十四軍決定將該部進行整編。他得知此情況後,冒著極大危險奔赴解放區進行匯報,並星夜兼程策馬返回新鄉,當行至京廣鐵路時,與正在調換防地的該部隊相遇,他及時地向該部領導說明政策,傳達上級決定,促使該部隊果斷起義,並將該部的軍械庫全部轉往解放區。在該部起義成功後,黨組織根據各方面情況判定,他的身份並沒有暴露,決定他更名凌鎮,轉入敵1201部隊任副官,繼續作敵軍在鄉軍官會主任吳振遠的起義工作。1949年2月,不幸被壞人出賣,在城南莊一同學家中被捕入獄,關押在敵四十軍軍法處看守所。慘遭毒刑拷打,始終堅貞不屈。同年3月1日的深夜,國民黨反動軍事當局,將他帶到新鄉北關大橋上勒死後,裝入麻袋,沉入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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