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安排局領導活動;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建設和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機關會議活動管理和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檢查、督促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承擔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承辦民族成份的認定、恢復和更改工作,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辦理涉及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參與配合有關部門涉及全縣少數民族相關活動工作;掌握少數民族幹部和各類人才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承擔機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及局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民族、宗教外事的管理工作;承擔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的具體工作和有關接待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財務、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後勤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經濟建設股
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參與規劃管理和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承擔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的具體工作;參與擬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承擔民族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的有關工作;承擔參與協調民族地區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承擔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及專項經費管理工作和扶貧工作;參與組織民族地區對外支援及經濟技術協作,做好項目的推薦和引進外資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 宗教和文化教育股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有關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縣宗教工作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向縣委、縣政府提出政策性的建議和意見;處理違反宗教政策、傷害宗教感情的問題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開展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辦理宗教團體需要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協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指導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指導各鄉(鎮)做好宗教工作,協助各鄉(鎮)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重要問題;承辦天主教事務管理和民間信仰的事務管理工作,承辦天主教行政許可事項的初審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教育職責: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促進民族地區社會事業的發展;參與管理有關專項經費,參與組織全縣性的民族文化、藝術、體育活動;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等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宣傳民族教育工作,承擔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成就、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有關對外宣傳工作;承擔民族文化的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負責民族語言文字的推廣運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賀明勇職務:黨組書記、局長,布依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性別:男
民族:布依族
職責:↓
志主持全局工作,重點抓好民族經濟建設(民族資金等經費的管理使用)和布依學會(民族研究)方面的工作。
郎芳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性別:女
民族:布依族
職責:↓
協助局長分管經濟建設工作、辦公室工作和機關黨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重點抓好“民族事業十大推進計畫”中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範、民族統計監測等有關工作。
蒙冬明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性別:男
民族:水族
職責:↓
協助局長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宗教工作、民族文化、民族教育和依法行政等工作,重點抓好“民族事業十大推進計畫”中的貧困鄉鎮扶持、民族博物館扶持、民族節慶扶持等有關工作。
楊淵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職責:↓
負責紀律檢查工作,協助局長抓好民族資金使用監管和項目監管工作。
岑正華
職務:主任科員
性別:男
民族:布依族
職責:↓
負責辦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