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以我國刑法理論中的錯誤論和共犯論為理論基礎,以共犯人的分工為標準對不同類型的共犯認識錯誤分別進行研究,對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在處理各種共犯認識錯誤中的具體套用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分析,分別論證了具體相一致、犯罪構成形式要件相一致以及罪質相一致三種判斷標準的合理之處和適用中存在的問題,並以此為基礎主張應當以犯罪構成形式要件相一致作為適用主客觀相統一原則處理共犯認識錯誤的判斷標準。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共犯認識錯誤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 刑法中認識錯誤的基礎理論
一、刑法中認識錯誤的概念
二、刑法中認識錯誤的分類
三、刑法中認識錯誤的處理原則
第二節 共犯認識錯誤的概述
一、共犯認識錯誤的概念
二、共犯認識錯誤的分類
三、共犯認識錯誤之其他問題
第三節 解決共犯認識錯誤的基本立場
一、不同共犯理論對共犯認識錯誤的影響
二、共犯認識錯誤的處理原則
第二章 共犯整體性認識錯誤
第一節 共犯整體性認識錯誤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