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發展心理學家凱利在使用這一系定理中所強調的重點,並非共同經驗,而是人們按照相似的方法解析他們經驗的事實造成了人們的相似性。兩個人可有相同的實際經驗,但卻作出了不同的解析。同樣,完全可以構想,兩個相類似的建構系統能夠在性質上截然相反的實際經驗中產生出來。
意義
我們並不是說,如果一個人像另一個人那樣經歷了相同的事件,他就會複製出那個人的心理過程。這個觀點的優點之一是,它不需要我們去推測使兩個人行為相類似必然是由於在他們生活中經歷了相同的事件。即使他們每個人感受的是極為特殊的現象刺激,但是這兩個人也可能產生相同的行為活動。正是在解析事件的建構中存在的相似性是我們找到了相同行為的根本之所在,而不是在事件同一性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