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頃五村

六頃五村

六頃五村,是中國的一個鄉鎮名,民眾積極創業,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創文明小康村。

基本信息

六頃五村地理位置六頃五村地理位置

村名由來

1916年,吳士斌由霑化縣南部的黃升店遷此居住,占地六百五十畝,故立村名六頃五。1991年5月河口區人民政府行文公布村民委員會的標準名稱為“六頃五”。

村政歷史

該村1953年成立互助組,1955年成立初級社;1956年成立高級社,1958年成立生產大隊;1966年成立革委會,1978年恢復生產大隊並成立管委會,1984年8月改為村委會。
1984年8月,恢復鄉村建制,撤銷原生產大隊管委會,建立村民委員會1990年全區第一屆村民委員會完成選舉工作。六頃五村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設主任1人,分管經濟、民政、調解、治安保衛、衛生、計畫生育等工作。1990年12月起,依據村民自治組織法,採取村民直選(由村民無記名投票直接選舉)的方式,選舉產生村委會成員,同時民主選舉產生新一屆村民代表。村委認真貫徹村委會組織法,努力推進村民自治,定期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村內重大事情。村級組織由原來的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村級行政決策權被村民自治的民主決策權所代替。
1992年在上級領導下,全面展開村民自治示範活動,建立村規民約,完善制度建設,推行民主選舉制度、民主議事制度、民主評議幹部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等四項制度建設。1996年,建立民主理財小組,實行村級財務鄉鎮管理監督制度,建立起村務公開欄,定期進行村務公開,擴大了基層民主,村務工作逐步實現民主化、制度化。2000年5月開始實行村幹部集中辦公制度,每月的10日、20日、30日,村幹部集中辦公,圍繞想農村大事、議農村大事、謀發展路子開展工作。

農民組織

農民抗日救國聯合會

農救會是“農民抗日救國聯合會”的簡稱,是抗日戰爭時期解放區農村中民眾性組織。六頃五村成立農救會,師興懷擔任會長。農救會在黨的領導下,組織農民進行減租減息,反霸鬥爭和生產運動。建國後,農救會改稱農協,又稱農會或農民協會。**曾任六頃五村農會主任。農會組織作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機關”,1950—1951年在土地改革運動中,負責發動民眾,評定劃分階級成分,分配土地,恢復發展生產。1952年末,隨著土地改革地完成,農民協會解體,活動中止。

貧下中農協會

1963年,中共中央發布《關於目前農村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後,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亦稱“小四清”(清賬目、清物資、清工分、清現金)。1964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貧下中農協會組織條例(草案)》印發全國。全國各地紛紛成立貧下中農協會。1949年2月六頃五村成立貧下中農協會組織,簡稱貧協。大隊設貧協主任,生產隊設貧協小組。職責是配合社教工作隊開展“四清”運動,揭露幹部中的“四不清”問題。解希德(1949.2 —1962.10)、盛善亮(1962.10—1968.12)、楊增貴(1971.3 —1976.10)先後擔任貧協主任。1980年前後,貧協機構解體。

大事記

1947年,六頃五村黨支部成立。劉玉昌擔任支部書記。盛善亮和紀茂發任組織委員。
1955年,六頃五村建立團組織,袁忠孝任團支書。
1953年,六頃五村成立第一個農業生產互助組。
1955年,六頃五村成立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1956年,六頃五村成立高級農業合作社。
1958年,六頃五村高級農業合作社改為六頃五村生產大隊。
1966年成立六頃五村革委會,1978年恢復六頃五村生產大隊並成立管委會,
1984年8月,恢復鄉村建制,六頃五村生產大隊改為六頃五村。
1990年6月,六頃五村村民委員會成立。
1958年,六頃五村被命名為六頃五村至今。
1991年5月,河口區人民政府行文村民委員會標準名稱“六頃五”。

英模人物

科級以上幹部(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楊勝功,1961年出生,任市財政局政府採購辦副主任。
李福鑫,1964年出生,東營中心國小校長。
師興軍,1979年出生,市紀委

團組織

1922年5月,在黨的直接領導下,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在廣州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抗日抗爭時期,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發展成為抗日救國的青年團體。抗日戰爭勝利後,為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黨中央在1946年10月提議建立民主青年團。1949年4月,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告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正式成立。1957年5月,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把團的名稱改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955年六頃五村團組織自成立以來,在黨的領導下,在上級團組織的帶領下,組織開展了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組織團員義務勞動,向五保老人獻愛心等。在改革開放的年代,發動團員民眾積極創業,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創文明小康村中,起了重要作用。

婦女組織

1965年2月六頃五村成立婦救會,1993年起,婦代會主任由村民委員會委員兼任,主要負責婦女、衛生、計畫生育等工作。婦代會在黨支部領導下,帶領婦女民眾在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推進計畫生育、振興農村經濟方面發揮了半邊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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