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韜·龍韜·將威

將威篇首先提出了“將何以為威,何以為明,何以禁止而令行”的問題。接著回答道:“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最後強調:“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

作品原文

武王問太公曰:“將何以為威?何以為明?何以為禁止而令行?”太公曰:“將以誅大① 為威,以賞小② 為明,以罰審③ 為禁止而令行。故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悅者,賞之。殺貴大,賞貴小。殺及當路④ 貴重之臣,是刑上極也;賞及牛豎⑤ 馬洗⑥ 廄養之徒,是賞下通也。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

作品注釋

①誅大:誅殺地位尊貴的人。

②賞小:獎賞地位低微的人。

③審:審慎。此處意為適當。

④當路:指執掌大權、身居要職。

⑤牛豎:牧牛的童僕。

⑥馬洗:馬夫。

作品譯文

武王問太公道:“將領如何樹立威信?如何做到明察秋毫?如何做到命令頒布當禁止的便能止,當奉行的便奉行?”太公回答說:“主將以能夠誅殺地位高的人來樹立威信,以獎賞地位卑賤的人來體現明察秋毫,用獎懲謹慎得當而令行禁止。所以殺一人足以使三軍震懼的,就殺掉他;獎賞一人足以使三軍歡悅的,就獎賞他。誅殺貴在敢殺大人物,獎賞貴在不忘小人物。誅殺身居要職地位很高的人,是刑罰能夠達到上層的表現;獎賞包括牧牛、洗馬、養馬的士卒,是獎賞不拘對象,通於下層的體現。刑罰能達到上層,獎賞能包括下層,那么主將的威信自然而然能夠確立。”

作品評析

軍隊要步調一致,令行禁止,離不開嚴明的軍紀。而嚴明的軍紀又必須依靠賞與罰這兩種手段來保障。賞與罰的原則是公正嚴明,罰不避親,賞不避過,“刑上極,賞下通”。本篇首先提出了“將何以為威,何以為明,何以禁止而令行”的問題。接著回答道:“將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以罰審為禁止而令行。”最後強調:“刑上極,賞下通,是將威之所行也。”

國學故事

唐朝開國皇帝李淵在運用獎賞手段時,做得頗為成功。

隋朝末年,天下紛擾,群雄並起,各霸一方。鎮守太原的李淵,乘機起兵,與群雄爭奪天下。所屬州縣陸續回響,廣大民眾紛紛前來應募,旬日之間就招募了一萬多人。李淵對這些人不分貧富貴賤,統統以義士相稱。由於李淵平等待人,部隊很快發展到三萬多人,且部隊內部和睦相處,關係融洽,大家和衷共濟,團結一心。

公元617年7月,李淵留下四子元吉鎮守太原,親率三萬人馬向隋部長安進軍。進至山西霍邑時,遇到隋將宋老生的抵抗。時值陰雨連綿,道路泥濘,糧餉供應困難,加上傳來突厥進攻太原的訊息,李淵顧慮重重,打算回師太原,待機再舉。在一部分兵力已開始北撤時,李世民說服李淵收回了撤兵的命令。八月,天氣晴朗,李淵率軍一戰取勝,斬殺宋老生,攻克霍邑,為向長安進軍打開了通路。

李淵進入霍邑城後,立即下令各部評議軍功。這時有人提出:“雖然軍中統稱義士,但義士裡面畢竟有貧富貴賤之別,獎勵軍功,難道主人和奴隸也能一樣對待嗎?”李淵一聽此言,暗自思忖:在我身邊英勇作戰、屢建功勳的錢九隴和樊興等人都是奴隸出身,女兒留在關中,因得到家奴馬三寶的幫助召募部眾,已發展到數萬人,再者軍中應募的奴隸為數眾多,且作戰都十分勇敢,如果在獎勵軍功時不能一視同仁,必將使他們心灰意冷,削弱部隊的戰鬥力。於是,李淵當眾宣布:“兩軍爭戰中,刀槍箭矢從不分貧富貴賤,因此獎勵戰功也應一視同仁,論功行賞!”號令一出,全軍上下無不歡呼雀躍。

由於李淵堅持貫徹論功行賞一視同仁的政策,極大地鼓舞了廣大參戰奴隸的鬥志,他們英勇奮戰,為唐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馬功勞,有些奴隸出身的人,因屢建戰功而獲得了很高的封賞。如錢九隴後來升任眉州刺史、巢國公,樊興則升任左監門大將軍、襄城郡公,馬三寶升任左驍衛大將軍。

出處簡介

《六韜》又稱《太公六韜》、《太公兵法》、《素書》,舊題周初太公望(即呂尚、姜子牙)所著,普遍認為是後人依託,作者已不可考。現在一般認為此書成於戰國時代。全書以太公與文王、武王對話的方式編成。

《六韜》是一部集先秦軍事思想之大成的著作,對後代的軍事思想有很大的影響,被譽為是兵家權謀類的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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