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者
劉勰(約公元465——520),字彥和,生活於南北朝時期,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文學理論家。漢族,祖籍山東莒縣(今山東省日照市莒縣)東莞鎮大沈莊(大沈劉莊)。他曾官縣令、步兵校尉、宮中通事舍人,頗有清名。晚年在山東莒縣 浮來山創辦(北)定林寺。劉勰雖任多官職,但其名不以官顯,卻以文彰,一部《文心雕龍》奠定了他在中國文學史上和文學批評史上不可或缺的地位。六觀說的內容
劉勰在《文心雕龍·知音》中提出:“是以將閱文情,先標六觀:一觀位體,二觀置辭,三觀通變,四觀奇正,五觀事義,六觀宮商。斯術既形,則優劣見矣。”就是說文學鑑賞必須從六個方面入手。觀位體
也就是看作者對文學(文章)體裁的選用,體裁是作品內容的外在表現形式,與情有密切的關係。觀置辭
即分析作品語言的含義和特點。能否通過把握語言符號來還原為感性的形象,並在頭腦中重現出來。觀通變
即運用比較的方法,看作品在表現手法上對前人的繼承和革新,是否能做到推陳繼新。觀奇正
看作品的結構和風格是否多樣統一。要求平中見奇,奇歸於平。觀事義
即看作品題材的選擇,看作品中描繪的人、事、景、物,是否生動、典型,是否符合作品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表現主題、傳達思想感情等的需要。觀宮商
即看語言的音樂性,即語言的節奏旋律是否與所表現的思想感情相符合。
以上六觀,位體、通變、事義屬於作品內容,置辭、奇正、宮商屬於作品形式。從上論看出,只有從內容到形式作通盤考慮,這六個方面都熨燙妥帖恰到好處,才可以使文章“譬春台之熙眾人,樂餌之止過客”。
劉勰所撰《文心雕龍》五十篇,是我國古代第一篇文學批評著述。他主張文學作品應有“風骨”(充實的內容)、華美的形式(文采),並提出文學批評的六條標準(“六觀”)及其必須具備的修養,系統闡述先秦以來文學批評理論,在文學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六觀宮商,看其音韻聲律是否完美。這在當時是最為全面和公允的品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