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
尊為盛酒、醴以獻祭之器的統稱,或曰小共名。尊“以小為貴”,“以下為貴(廢禁)”,“以素為貴”(《禮記·禮器》)。基本形制是:口較大,容量多,足座實。
《周禮·春官·司尊彝》中的六尊: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太尊、山尊;鄭康成引鄭司農說六尊為獻尊、象尊、壺尊、著尊、太尊、山尊;“犧”、“獻”同音讀為suo,即“婆娑”的“娑”,今讀作xi。
六尊介紹
1、犧尊,簡稱“犧”,包括今所謂牛尊、羊尊、主尊、犬尊等。均背上開口,有蓋。
2、象尊,簡稱“象”,包括今所謂鳳鳥尊、鴟鴞尊、鳥獸尊、犀尊、象尊等。背上或頸部(鳥形器)開口。
3、著尊,或曰甒,即著地無足或圈足,侈口無蓋無耳器。包括今所謂尊、觚、無蓋圓觶等。
4、壺尊,體形或圓或方,有蓋,或有耳,或有提梁。包括今所謂壺、卣、有蓋扁圓觶等。
5、大尊,或曰瓦大、泰、缶。有蓋,包括今所見自名缶、欞者。
6、山尊,或曰山罍,即今所見體形較高,肩有雙耳,圈足有蓋罍等。
尊屬排序分別為:犧、象、著、壺、大、山,由小而大。
罍亦屬尊類盛酒、醴器,體形最大,地位最低,居六尊之外,或附之六尊之後,古籍常以尊罍並稱便是其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