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監理師考試

第五條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分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兩級。 第六條初次申報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監理理論、契約管理為必考科目。 第八條2002年以前取得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擬申報交通部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須符合本辦法有關報考條件,免考《監理理論》科目,其餘科目按第六條規定報考。

簡介

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是交通部負責組織全國統一考試,並監督指導各地考試工作。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省(區、市)的考試組織工作。每個省(區、市)為一個考區,考點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考試管理機構,制定落實考試具體組織工作實施細則。

考試內容

第五條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分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兩級。考試的內容按公路、水運兩個行業,分別包括監理知識、專業知識、綜合能力三個部分。
第六條初次申報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監理理論、契約管理為必考科目。報考監理工程師資格需同時加考工程經濟科目、工程系列的一個科目和綜合考試科目;報考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需同時加考工程經濟科目或工程系列的一個科目。
第七條已取得交通部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擬申報監理專業增項或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升級為監理工程師,須符合本辦法有關報考條件,其已有監理專業所對應的科目免考,僅須報考擬增項或升級所對應的專業知識科目,資格升級須加考綜合考試科目。
第八條2002年以前取得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擬申報交通部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須符合本辦法有關報考條件,免考《監理理論》科目,其餘科目按第六條規定報考。

報考條件

報考者須在個人所在單位或戶籍(以身份證上標明的住址為準)所在地報考。報考者須同時滿足下列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工作業績良好,熱愛監理工作。
2、取得工程類或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參加監理培訓並取得交通部公路或水運工程監理培訓結業證書。
4、年齡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現場監理工作。
5、報考監理工程師資格須具有公路、水運工程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公路或水運工程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5年以上;報考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須具有公路、水運工程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公路或水運工程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3年以上。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