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根據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安排,從2009年起,中央文明辦委託國家統計局,每年都將對全國文明城市和先進城市進行公共文明指數測評並進行排名公布。
公共文明指數,是描述市民文明素質發展狀況、評價市民文明素質發展水平和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工具。依據《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中央文明辦將對城市公共環境、公共秩序、人際交往、公益行動等最能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項目進行測評,同時,將道德模範評選表彰,以及社會志願服務等中央文明委今年部署的重點工作納入測評內容。
測評採取實地考察、入戶調查和材料審核三種方式進行。同時,全國文明城市的評選也從“三年一評定結果”改為“每年測評,三年總評”,每年的公共文明測評結果計入評選總分,是下一輪全國文明城市評選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文明城市評選方法的重大調整,標誌著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轉變為常態化、制度化,對今後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測評內容
測評內容主要包括公共環境、公共秩序、人際交往、公益行動等方面。具體測評內容是:
公共環境主要考察有無暴露垃圾,有無隨地吐痰或口香糖,有無亂扔廢棄物、損壞綠地和花草樹木行為等現象,有無占道經營,道路是否破損、是否坑窪積水,公用電話、信箱、報欄、座椅、窨井蓋、垃圾箱等公共設施是否損壞,公益廣告、門面招牌是否符合規範,禁菸場所是否有吸菸現象等。
公共秩序主要考察車輛是否闖紅燈、搶道、逆向行駛、亂停濫放,是否向車外亂拋垃圾,行人、非機動車是否各行其道,行人是否亂闖紅燈、亂穿馬路、亂翻護欄,是否有序排隊候車、依次上下車,是否存在亂晾曬、亂張貼、亂搭建、亂堆放、亂潑污水、盯人散發小廣告、違規出攤經營等現象。
人際交往主要對公共場合人們的行為是否熱情、友善、誠信、守法、文明等進行評價。
公益行動主要對市民參與慈善捐助活動、社會志願服務活動以及見義勇為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此外,測評還將對中央文明辦2009年安排部署的重點工作及文明辦機構設定情況進行測評。
測評方式
測評調查由國家統計局城市司異地抽選專業人員,採取實地考察、入戶調查和材料審核三種方法進行。實地考察由調查人員深入城市主幹道、主要交通路口、商業街、公園、廣場、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暗訪,對市民的文明行為進行實地綜合考察。入戶調查主要是每個城市採取抽樣方法選擇一定數量的居民家庭,請他們對本市市民在公共場所行為的文明程度進行評價。
意義
城市公共文明建設,是衡量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是文明城市創建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基礎工作,也是一個城市整體形象的重要體現。加強城市公共文明建設,營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建設文明和諧的公共秩序,倡樹互助友愛的人際關係,開展進步奉獻的社會公益活動,是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和成功承辦全運會部分項目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建設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的需要。
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內容直接關係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開展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工作和創建文明城市,目的是為人民民眾創造一個優美的城市環境和優良的生活環境,提高人的文明素質,提高人民民眾的生活質量和生活品位,讓人民民眾享受到更豐富的文明創建成果。
2009年結果
2009年對中國114 個城市的測評調查,統一工作流程,統一實地考察、入戶調查的時間和數量,統一材料審核的標準,保證測評結果科學嚴謹。
根據國家統計局測評結果,公共文明指數排名靠前的城市分別是:
省會、副省級城市(前15名):
青島市、廈門市、成都市、長沙市、廣州市、大連市、福州市、深圳市、南京市、鄭州市、南昌市、南寧市、寧波市、武漢市、合肥市。
地級城市(前35名):
包頭市、常德市、廊坊市、馬鞍山市、惠州市、東莞市、臨沂市、洛陽市、許昌市、唐山市、盤錦市、鄂爾多斯市、鞍山市、紹興市、威海市、東營市、營口市、宜昌市、嘉興市、淄博市、蕪湖市、長治市、煙臺市、濮陽市、南通市、秦皇島市、三明市、萊蕪市、淮北市、蘇州市、濰坊市、萍鄉市、寶雞市、大慶市、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