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則

語出:《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法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眾。”

解釋

1.周代治理都鄙的八項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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