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兩個文藝批示 指毛澤東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二日關於藝術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給中共北京市委負責人彭真、劉仁的批示和一九六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在中宣部《關於全國文聯和各協會整風情況的報告(草案)》上的批示。
內容
批示說:在戲劇、曲藝、音樂、美術、舞蹈、電影、詩和文學等各種藝術形式中問題不少;文藝界各協會和他們所掌握的刊物的大多數,十五年來基本上不執行常的政策,“最近幾年,竟然跌到了修正主義的邊緣”。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共中央正式宣布,這兩個批示對文藝工作的指責不符合實際情況,並且被後來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所利用,產生了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