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
全科醫生稱家庭醫生(General Practitioner,或者Family Physician),是接受過全科醫學專門訓練的新型醫生,是執行全科醫療的衛生服務提供者,是為個人、家庭和社區提供優質、方便、經濟有效的、一體化的醫療保健服務,進行生命、健康與疾病全方位負責式管理的醫生。美國的家庭醫療學會(AAFP)對家庭醫生的定義“家庭醫生是經過家庭醫療這種範圍寬廣的醫學專業教育訓練的醫生。家庭醫生具有獨特的態度、技能和知識,使其具有資格向家庭的每個成員提供連續性和綜合性的醫療照顧、健康維持和預防服務,無論其性別、年齡或者健康問題,類型是生物醫學的、行為的或者社會的。這些家庭醫生由於其背景和家庭的相互作用,最具資格服務於每一個病人,並且作為所有健康相關事務的組織者,包括適當的利用顧問醫生、衛生服務以及社區資源。”
素質
綜合性的知識、高尚的素質、豐富的生活經驗、卓越的管理才能、執著的科學精神。
關注指標
醫療花費 死亡率 復發率 生命質量
特點
1、強調持續性、綜合性、個體化的照顧。
2、強調早期發現並處理疾患;強調預防疾病和維持健康。
3、強調在社區場所對病人進行不間斷的管理和服務,並必要時協調利用社區內外其他資源。
4、其最大特點是強調對當事人的“長期負責式照顧”
基本特徵
1、可及性服務。
2、人格化照顧。
3、綜合性照顧。
4、持續性服務。
5、協調性服務。
6、以家庭為照顧單位。
7、以社區為基礎的照顧。
8、以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為診斷程式。
9、以預防為導向的照顧。
10、團隊合作的工作方式。
不同點
全科醫生和其他醫生服務宗旨與責任不同
專科醫療和全科醫療負責健康與疾病發展的不同階段。專科醫療負責疾病形成以後一段時期的診治,其宗旨是根據科學對人體生命與疾病本質的深入研究來認識與對抗疾病。當遇到現代醫學無法解釋或解決的問題時,專科醫療就不得不宣布放棄其對病人的責任。在這種意義上,專科醫生類似於“醫學科學家”,即充分體現了醫學的科學性方面。由於專科醫療強調根除或治癒疾病,可將其稱之為治癒醫學(curemedicine)。
全科醫療負責健康時期、疾病早期乃至經專科診療後無法治癒的各種病患的長期照顧,其宗旨關注的中心是人而不是病,無論其服務對象有無疾病(disease,生物醫學上定位的病種)或病患(illness,有症狀或不適),全科醫療都要為其提供令人滿意的照顧,也即它對自己的“當事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全科醫師類似於“醫學服務者”與“管理者”,其工作遵循“照顧”的模式,其責任既涉及醫學科學,又延及與這種服務相關的各個專業領域(包括醫學以外的行為科學、社會學、人類學、倫理學、文學、藝術學等),其最高價值既有科學性,又顧及服務對象的滿意度,即充分體現了醫學的藝術性方面。此外,隨著社會進步和民眾健康需求的增加,基層醫療的公平性、經濟性與可及性日益顯現,於是關於經濟學的考慮也成為全科醫療中重要的價值之一;這更體現了醫學的公益性。
全科醫生和其他醫生服務內容與方式不同
專科醫療處於衛生服務的金客塔的上部,其所處理的多為生物醫學上的重病,往往需要動用昂貴的醫療資源,以解決少數人的疑難問題。其方式為各個不同專科的高新技術。全科醫療處於衛生服務的金字塔底層,處理的多為常見健康問題,其利用最多的是社區和家庭的衛生資源,以低廉的成體維護大多數民眾的健康,並干預各種無法被專科醫療治癒的慢性疾患及其導致的功能性問題。這些問題往往涉及服務對象的生活方式、社會角色和健康信念。
全科和通科醫生
1、在大多數的國家,全科醫生和通科醫生是同時存在的。全科醫生是專科醫生,可以在綜合性醫院開業或私人開業,有較高的收入和學術地位和社會地位;而通科醫生不是專科醫生,只能自己開業,收入較低,學術地位和社會地位也較低。
2、我國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在確定去那個專科醫院之前都是通科醫生,雖然他們也掌握了廣泛的知識和技能,但他們不是全科醫生,因為他們不完全具備了全科醫生的標準。要得到全科醫生資格證書,應該先通過國家規定的醫師資格考試,然後才能參加全科醫生資格考試。
全科醫療
1、全科醫療於專科醫療各司其職:大醫院不再需要處理一般常見病,而可將精力集中於疑難問題診治和高科技研究,基層機構則應全力投入社區人群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
2、全科醫療於專科醫療互補互利:全科醫療和專科醫療間建立了雙向轉診以及信息共享關係與相應的網路,這些關係及其網路可保證服務對象獲得最有效、方便、及時與適當的服務;同時,可以加強全科醫師和專科醫師在信息收集、病情監測、疾病系統管理和行為指導、新技術適宜利用、醫學研究開展等各方面的積極合作,從而全面改善醫療服務質量與提高醫療服務效率
全科醫師
全科醫師應能勝任以下工作:
(1)建立並使用家庭、個人健康檔案(病歷);
(2)社區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及適宜的會診/轉診;
(3)急、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與轉診;
(4)社區健康人群與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預防篩查與諮詢;
(5)社區慢性病人的系統管理;
(6)根據需要提供家庭病床及其他家庭服務;
(7)社區重點人群保健(包括老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等);
(8)人群與個人健康教育;
(9)提供基本的精神衛生服務(包括初步的心理諮詢與治療;
(10)開展醫療與傷殘的社區康復;
(11)計畫生育技術指導;
(12)通過團隊合作執行家庭護理、衛生防疫、社區初級衛生保健任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