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環境行動

 全球環境行動是指世界各國在環境問題上所採取的共同行動。

解釋

全球環境行動是指世界各國在環境問題上所採取的共同行動

敘述

由於認識到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給人類生存發展帶來的潛在危險聯合國於1972年召開了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提出“只有一個地球”的口號,提醒全世界關注環境問題。
上世紀80年代以來,環境污染從局部地區發展到區域性環境污染和全球性的生態破壞,很多國家開始認識到環境問題與人類生存休戚相關。人們開始通過國際合作控制溫室效應、酸雨、臭氧層破壞等全球性環境問題。1987年,由21個國際組織組成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受聯合國第38屆大會委託,編寫了《我們共同的未來》一書,系統地研究了人類共同面臨的重大經濟和環境問題,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綱領。
進入90年代,人們認識到,全球環境問題的解決只靠一國的努力難以奏效,必須研究全球性對策,採取共同行動。199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的“環境與發展”大會,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召開的。這次會議有183個國家的代表團和70多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出席,102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到會。會議通過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和《關於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等三項檔案,《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在會議期間開放簽字,共有153個國家及歐盟正式簽署。這次會議成為人類保護地球環境新的里程碑。
我國積極參與全球環境行動,特別是1992年9月黨中央和國務院批准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1994年3月國務院又通過了《中國21世紀議程》,確定了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這項重大決策及其後續行動將是中華民族對人類文明史的又一個偉大貢獻。
全球性環境問題,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其中已開發國家已經消耗並且還在消耗大部分的自然資源,對全球性環境問題負有主要責任,並理應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經濟和技術援助。但由於已開發國家做出與履約有關的種種承諾遲遲未能兌現,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仍存在很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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