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全國水利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國家資源環境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基礎水信息的基準性調查。
全國水利普查目的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為全面了解水利發展狀況,提高水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和保護,需要進行全國水利普查。
開展全國水利普查是為了全面查清我國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基本情況,系統掌握我國江河湖泊開發治理保護狀況,摸清經濟社會用水狀況,了解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建立國家基礎水信息平台,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基礎水信息支撐和保障。
全國水利普查意義
開展全國水利普查,有利於謀划水利長遠發展,科學制定水利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利於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有利於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於深化水利管理體制改革,增強水利公共服務能力;有利於提高全社會水患意識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
國務院於2010年1月下發《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通知》,決定於2010年至201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是一次綜合性、全方位的普查,也是一項艱巨的基礎性、開創性工作。這次水利普查將對全國所有的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機構以及重點社會經濟用水戶進行調查,不是水利某個單項業務的調查,而是包含了河流湖泊基本情況、水利工程基本情況、河湖開發治理保護情況、經濟社會用水、水土保持情況、行業能力建設情況等6個方面的綜合性、系統性普查,以及灌區和地下水2個專項普查。除了剛完成的水資源調查評價內容外,基本涵蓋了水利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方面。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任務
全面查清我國江河湖泊的基本情況通過對我國江河湖泊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查清江河湖泊的數量及其分布,查清我國江河湖泊的水文特徵狀況。
全面查清我國水利工程基本情況通過對我國水利工程的普查,查清我國各類水利工程的數量與分布、規模與 能力及效益等基本情況。
查清我國經濟社會用水狀況通過對城鄉居民生活用水、農業 用水、工業用水、建築業用水、第三產業用水等國民經濟各行業用水以及河道外生態環境用水的調查,全面查清我國經濟社會用水狀況。
全面查清我國江河湖泊開發治理保護情況通過對我國江河湖泊取水口、水源地、入河湖排污口、河湖治理情況等普查,查清我國江河湖泊開發治理保護的基本情況。
查清我國水土保持情況通過對全國土壤侵蝕情況、侵蝕溝道、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等的調查,掌握水土流失、治理情況及其動態變化等。
查清我國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通過對各類水利單位和機構的調查,全面查清水利單位的數量及分布、從業人員數量及結構、資產規模及運營狀況等。
建立國家基礎水信息平台通過水利普查,進一步完善基礎水信息標準和統計調查制度,建立健全基礎水信息登記和台賬管理系統,建立國家基礎水信息資料庫(包括普查綜合成果空間資料庫及屬性庫,主題空間 資料庫及屬性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水信息資源整合和共享機制,形成規範、統一、權威的國家基礎水信息平台。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對象與範圍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未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 區和台灣省)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重點經濟社會取用水戶以及水利單位等對象。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對象河流湖泊: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
水利工程:包括水庫、水電站、水閘、泵站、引調水、堤防、農村供水、塘壩、窖池及 灌區和地下水取水井等十一類工程。
經濟社會取用水戶:城鄉居民生活、工業、建築業及第三產業等用水單位,灌區、規模 化畜禽養殖場及公共供水企業等取用水戶。
河湖開發治理保護:包括河湖取水口、地表水水源地、入河湖排污口、有治理保護任務 的河流與湖泊。
水土保持:包括水蝕、風蝕、凍融侵蝕區域,侵蝕溝道,淤地壩等主要水土保持措施。
水利單位:包括水利行政機關、事業、企業、社團、鄉鎮水利管理單位等五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