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是對獸醫從業人員的一種準入考試。目的是評價獸醫從業人員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和職業道德。實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制度,是世界上多數國家和地區的通行做法。《動物防疫法》和《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對推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制度都做出明確規定,提出具體要求。開展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既是全面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律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獸醫制度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的要求,更是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新型獸醫制度建設的一件大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與執業醫師、司法考試、註冊會計師等考試一樣,是由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不同於以往任何一次獸醫方面的考試。
在全國開展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是我國獸醫制度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的要求。通過推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我國將建立完善官方獸醫制度。目前在編在崗的執法人員,經過考試考核後可轉為官方獸醫。而新進入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則要求取得執業獸醫資格。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6―7月,考試時間為10月。2009年是首次執業獸醫資格全國性統一考試。2009年農業部在吉林、河南、廣西、重慶、寧夏等5個省(區、市)開展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根據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的成績合格分數線,通過考試的執業獸醫,將是我國做好動物防疫和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法定主體。
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2010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1.具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但具有獸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3.2010年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應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
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1.2010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採取考生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2.考生登錄中國獸醫協會網進行報名。
3.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10日至7月24日。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準備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電子照片(電子照片尺寸為33mm×48mm,寬390像素×高567像素,解析度不低於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檔案大小不超過40KB)。
4.現場確認時間為8月2日至8月13日。現場確認地點由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自主選定。考生現場確認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2份複印件;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或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及2份複印件;不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獸醫師以上技術職稱的,應當提交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2份複印件;2010年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或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應當提交考生所在學校院系證明1式2份(格式證明可在中國獸醫協會網下載,已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不提供學校院系證明)。
5.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報名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獸醫主管部門設立的考區辦公室核發准考證。考試繳費標準及方式
考生應根據省級財政、價格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考試費用。收費標準和具體繳費方式由各省(區、市)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向轄區內考生髮布。
考試教材
2010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應試指南(上下冊套裝)
出版社:中國農業出版社2010.5
作者:中國獸醫協會編
2010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應試指南全套(上下冊)
上冊目錄:
第一篇 動物解剖學、組織學及胚胎學
第二篇 動物生理學
第三篇 動物生物化學
第四篇 動物病理學
第五篇 獸醫藥理學
第六篇 獸醫微生物學與免疫學
第七篇 獸醫傳染病學
第八篇 獸醫寄生蟲學
下冊目錄:
第九篇 獸醫公共衛生學
第十篇 獸醫臨床診斷學
第十一篇 獸醫內科學
第十二篇 獸醫外科與外科手術學
第十三篇 獸醫產科學
第十四篇 中獸醫學
第十五篇 獸醫法律法規
考試內容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獸醫全科類、水生動物類考試命題範圍分別以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發布的《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獸醫全科類)》和《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水生動物類)》為準。
考試方式
2011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採用閉卷、筆試的方式。
考試科目
1. 獸醫全科類。分為基礎、臨床、預防和綜合套用四張試卷,總題量400題,總分值400分。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基礎科目。包括動物解剖學、組織學與胚胎學、動物生理學、動物生物化學、獸醫病理學、獸醫藥理學和獸醫法律法規;
試卷二:臨床科目。包括獸醫臨床診斷學、獸醫內科學、獸醫外科與外科手術學、獸醫產科學和中獸醫學;
試卷三:預防科目。包括獸醫微生物與免疫學、獸醫傳染病學、獸醫寄生蟲學和獸醫公共衛生學;試卷四:綜合套用科目。包括豬、牛、羊、禽、犬、貓、兔、馬、貂、蜂、蠶等動物疫病的臨床診斷和治療。
試卷四:綜合套用科目。包括豬、牛、羊、禽、犬、貓、兔、馬、貂、蜂、蠶等動物疫病的臨床診斷和治療。
2. 水生動物類。分為基礎、臨床、預防和綜合套用四張試卷,總題量300題,總分值300分。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基礎科目。包括獸醫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水生動物解剖組織及胚胎學、動物生物化學和水生動物生理學。
試卷二:臨床科目。包括水產藥物學、水生動物病理學、水生動物疾病學。
試卷三:預防科目。包括水生動物免疫學、水生動物病原生物學、水產養殖環境學和水生動物公共衛生學。
試卷四:綜合套用科目。包括魚類、貝類、蝦類、蟹類、蛙類、鱉類等水生動物疫病的臨床診斷和治療。
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評卷工作結束後,考試成績由農業部執業獸醫管理辦公室發布。
根據《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2010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待考試結束後,由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並公布。
通過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的人員,由農業部統一頒發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報名時未提交畢業證書的2010年應屆畢業生,成績合格的,領取執業獸醫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2份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