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47年8月14日和15日發生在印度次大陸的歷史事件,大英帝國統治下的英屬印度解體,誕生印度聯邦和巴基斯坦自治領兩個新國家。協定還包括了印度政府部門的資產、包括印度公務員、印度陸軍、皇家印度海軍、印度鐵路和中央財政,以及其他行政服務。印巴分治使得印度和巴基斯坦獲得了獨立,然而兩國的對立直至今日都在繼續。因兩國戰爭而流離失所者達一千二百五十萬,傷亡估計達數十萬到一百萬不等(大多數人估計於1947年間越過印巴邊境的人數約有一千萬到一千二百萬不等)。各土邦可自行決定是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或選擇獨立。分治條款既未涉及孟加拉國的獨立問題,也沒有談及英屬印度管理下的錫蘭和緬甸分治問題。緬甸於1948年1月4日獨立,錫蘭於1948年2月4日獨立;孟加拉國隨1971年的孟加拉國獨立戰爭之後自巴基斯坦獨立。尼泊爾、不丹曾為英國的保護國,但一直不屬於英屬印度,不受分治相關條約影響。由於當時分治條款只涉及現代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二國的劃分問題,漢語常稱之為“印巴分治”。
概述
印度和巴基斯坦原來是一個國家,位於亞洲南部,與中國、緬甸、阿富汗、伊朗等國相鄰,長期為英國殖民地,1947年分治,分別成立印度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獨立,曾經歷了一個長期的過程。16世紀,歐洲資本主義開始入侵印度。1506年,葡萄牙殖民者征服果阿(今印度西南岸地區,包括鄰近的安格迪伐島)。1600年,英國殖民者成立印度公司,在印度從事商業剝削,並逐步在印度沿海建立一些據點。1757年,發生了印度與英國在普拉西的一場大戰,印度戰敗,逐步淪為英國的殖民地。1849年,英國殖民者占領了全印度。1857年,印度爆發了著名的歷時近兩年的全民反英大起義。印度反英國殖民統治一直未中斷。印度民族運動領袖、在印度被尊稱為“聖雄”的甘地,1920年倡導對英國殖民政府“不合作運動”;接著,印度國大黨通過了甘地的“不合作運動”方案。甘地又提出“非暴力抵抗”的口號,並一直成為國大黨的指導思想。
英屬印度中後期由於英國的殖民統治,印度的上層社會普遍接受英國的西方化教育及西方政治影響。在此背景下1885年印度人成立了第一個政黨“國民大會黨”(或稱國大黨),並於1892年頒布印度議會法,建立地方自治機關和地方行政區,選舉範圍擴大到印度人。1906年成立了由穆斯林組成的“全印度穆斯林聯盟”(或稱穆斯林聯盟)。但由於政治鬥爭的影響同時作為穆斯林領袖的真納於1920年脫離國大黨。1931年穆斯林省份各省首字母組成了單詞“巴基斯坦”作為穆斯林地區的統一稱呼。
1942年,隨著英國捲入二戰,英國也中斷了對印度的殖民統治。1946年,由於二戰對英國國力造成的衝擊導致英國無法維持對英屬印度的殖民,於是由英國派出的內閣使團與印度各派政治勢力討論印度的自治事宜並提出了聯邦制下自治(或獨立)的構想。該方案在同年7月6日被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接受,但7月7日以尼赫魯為首的國大黨單方面撕毀協定要求重新談判。這導致了穆斯林聯盟退出建立統一印度的計畫轉而尋求建立一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該協定的撕毀直接導致了印巴分治期間的第一次大屠殺,而無力維持和平的印度總督韋維爾子爵制定了名為“瘋人院行動”的撤僑計畫。
1947年2月21日以協調能力見長的蒙巴頓子爵接替韋維爾子爵成為印度總督後仍然致力於維持印度的統一併留在大英國協的內部。但統一的構想在民間已無基礎的情況下蒙巴頓總督只能寄希望於印度的政治派別的支持。蒙巴頓與穆斯林領袖真納多次會晤後無法獲得支持,只能放棄建立統一印度的計畫並成功尋求甘地對分治的支持。
1947年6月4日蒙巴頓聲明將在同年的8月15日通過將英屬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的方式來實現印度的獨立。
1942年,英國政府曾答應戰後給予印度獨立。但實際上,英國資產階級決不肯放棄這一廣闊而重要的殖民地。當時任英國首相的邱吉爾就一貫反對印度獨立。1941年8月14日發表的《大西洋憲章》雖然明確宣布:“尊重各民族自由選擇其所賴以生存的政府形式的權利。”但邱吉爾卻於同年9月9日發表聲明,把印度、緬甸及英帝國的其它部分排除在《大西洋憲章》的實施範圍之外。他辯解說:“大西洋會議時,我們所想的,主要是恢復當時在納粹桎梏下的歐洲國家與民族的主權、自主政府和民族生活。”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為換取印度參加對日本作戰,並排斥和取代英國在印度的勢力和地位,竭力主張印度獨立。邱吉爾對此十分不滿。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印度人民的反英運動有了新的高漲。1946年2月18日,印度2萬名海軍士兵在塔瓦爾、孟買、喀拉蚩和馬德拉斯等地舉行了反英起義,得到了廣大民眾的支持,動搖了英國的殖民統治。由於資產階級的出賣和缺乏正確的領導,這次起義遭到了失敗。
1946年2月19日,即起義的第二天,英國首相艾德禮宣布派遣內閣特使團去印度,就賦予印度某種形式的自治問題進行談判。3月,由印度事務大臣勞倫斯、商務大臣克里浦斯和海軍大臣亞歷山大組成的內閣特使團到達印度,與總督魏菲爾一起,同印度政治領袖們開始談判。5月16日,發表了關於印度的白皮書,其中提到印度將來可成為英國自治領;各省先分成三個轄區,印度教占一個,伊斯蘭教占兩個,由三個轄區選舉制憲議會,制訂聯邦憲法。7月,選舉省一級的代表參加議會,國大黨得209席,而穆斯林聯盟卻要求建立一個獨立的巴基斯坦。為了支持這一政策,伊斯蘭教徒於7月遊行示威,結果發生了流血事件,傷亡甚多。英國殖民者為了達到“分而治之”的目的,竭力在印度各民族、各教派、各黨派之間,進行挑撥離間,製造分裂。由於英國特使團的破壞,印度穆斯林聯盟同印度國大黨之間的仇恨進一步加深。8月16日,兩派在加爾各答發生相互殘殺,死亡達千人。
8月25日,臨時政府組成,魏菲爾兼任總理,尼赫魯任副總理。穆斯林聯盟雖於10月26日提名五人參加臨時政府,但拒不參加12月9日召開的國大黨占優勢的制憲議會。情況很明顯,不分治就要打內戰。
英國政府於1947年2月改派蒙巴頓任印度總督,6月公布了印巴分治的“蒙巴頓方案”。印度被分割成:(1)巴基斯坦國,包括西巴基斯坦和東巴基斯坦,人口7千萬;(2)印度聯邦,包括英屬印度的其餘部分,人口2.25億;(3)王公土邦562個,占印度面積2/5,人口8.1千萬,在政權移交後享有獨立地位,但可參加印度或巴基斯坦。
1947年8月印、巴正式分治。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告獨立,成為大英國協的自治領(領土包括東、西巴基斯坦兩部分),1956年3月23日成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1947年8月15日印度自治領成立,1950年1月26日宣布為印度共和國,仍為大英國協成員。印度和巴基斯坦獨立,結束了英國在印度的190年的殖民統治。1961年,印度收回果阿。
後來大多數土邦加入了印度。但原北部土邦克什米爾歸屬未定。因此,印巴兩國曾於1947年10月至1949年1月和1965年9月發生兩次大規模武裝衝突。兩國領導人也曾多次舉行會議,確認“應該遵照該邦人民的願望加以解決”。但由於印度堅持克什米爾是“印度聯邦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至今仍是懸案,沒有解決。
分治的原因
在二戰使大英帝國國力衰落無法繼續維持對英屬印度的殖民的前提下,在現代政治環境中穆斯林與印度教徒和錫克教徒之間產生的一系列不可調和的政治、民族、宗教衝突所導致。
分治的過程
裂痕的產生
1906年,全印穆斯林聯盟(AIML)已在達卡成立。由於印度國大黨的大多數成員為印度教徒,穆斯林抱怨在國大黨中穆斯林成員沒有與印度教成員相同的權利。因此在各個時期提出了不同的方案。AllamaIqbal在1930年穆斯林聯盟就職演說中提出,在印度教為主的印度次大陸中,有必要成立一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
各自建國
英國雖然在二戰中取得勝利,然而其國力在戰爭中嚴重受損,失去了其大國的地位。加之非殖民化運動的興起,英國最大的殖民地英屬印度的解體已經不可避免。然而在當時的印度,多數派印度教徒和少數派伊斯蘭教徒之間的對立日益激化,強烈主張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的分離。甘地強烈反對這些分離思想,提倡實現統一印度。印度國民大會黨也出於政教分離和世俗主義的立場而對因宗教的分離表示謹慎,印度共產黨和印度民族主義者雖然也有各自的反應,但都未能阻止分裂的大勢。
分割的確定
英國在當時規劃了由印度教徒較多的地區的印度、伊斯蘭教徒較多的地區的巴基斯坦、同時保留各藩王國,由這三者組建獨立的“印度聯邦”的獨立方案,但未能獲得共識。因此,末代印度總督路易斯·蒙巴頓放棄了將印度統一的計畫。1947年6月4日,蒙巴頓聲明將在這一年的8月15日通過將英屬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的方式來實現印度的獨立(也包括英屬印度高等文官、英屬印度軍隊、英屬印度鐵路的分割)。另外,獨立後的政治框架暫時按照英國制定的1935年印度統治法實施。7月18日實施的1947年印度獨立法規定,英屬印度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新國家,兩國在各自的憲法(印度憲法及巴基斯坦憲法)實施之前是大英國協的自治領(和加拿大及澳大利亞地位相同,在國際法上是獨立國家)。
雷德克里夫線
蒙巴頓宣稱將實施分治到實際分治只有兩個月多的時間。而伊斯蘭教徒占多數的地區分別在英屬印度東西兩地也是嚴重的問題。因此,西部的旁遮普地區和東部的孟加拉地區被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分割。旁遮普地區被分為旁遮普省和旁遮普邦(之後又分為哈里亞納邦、喜馬偕爾邦和昌迪加爾),孟加拉地區則被分為東巴基斯坦和西孟加拉邦。而劃分界線的工作由於印度和巴基斯坦的要求必須由於印度毫無關係,並且對英屬印度完全不了解的英國人進行,以保證劃界人不帶有傾向性。最終劃界工作由一位倫敦律師西里爾·雷德克里夫在總督府閉門近兩個月,在幾乎沒有任何資料的情況下,在一張並不太準確的地圖上完成(期間未與任何印度人交流),因此這條分界線(分離獨立後即是兩國的國境)被稱為雷德克里夫線。這條分界線直到獨立當天才公布。孟加拉地區的劃分接近1905年的孟加拉分割令,旁遮普地區由於過去並未進行過分割,發生了大規模的混亂。
混亂及衝突
在這兩個地區,居住在印度教徒地區的伊斯蘭教徒逃亡伊斯蘭教徒地區,與之相反,伊斯蘭教地區的的印度教徒和錫克教徒逃往印度教徒地區,其中不少都是強制遷移因而淪為難民。在短時間內的大規模人口流動引發了大混亂,特別是在旁遮普地區,兩教徒之間發生了難以計數的衝突和暴動、屠殺以及報復。據理察·西蒙茲的研究,即使是最保守的估計,也有至少50萬人在衝突中喪生,一千二百萬人無家可歸。在這時兩者之間產生的不信感和憎惡對之後的印巴關係都產生了影響。在加爾各答,由於甘地的努力,屠殺得到了抑制。
分治的結果
巴基斯坦在1947年8月14日宣布獨立,印度則在1947年8月15日宣布獨立。真納成為巴基斯坦總督,賈瓦哈拉爾·尼赫魯則成為新生獨立印度的總理。然而,實現獨立的過程,以及獨立後兩國的歷史都並不平坦。許多宗教移民在來到印度或巴基斯坦之後都面臨融入當地社會的困難。不同宗教教徒之間的衝突和種族清洗仍有發生。印度的印度教徒及錫克教徒難民,以及逃往巴基斯坦的伊斯蘭教徒難民大多集中在德里、孟買、加爾各答、喀拉蚩、拉合爾、達卡等兩國的大都市。在這些大都市因此產生了巨大的貧民窟,兩國產生了巨大的都市貧困階級,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之間的互不信任,可說是對提倡兩者之間融合的甘地的一個反彈。民族義勇團等印度民族主義者認為甘地對伊斯蘭教徒和巴基斯坦太過讓步。終於在1948年1月30日,甘地被狂熱的印度民族主義者在德里暗殺,提倡非暴力的甘地因而自己也在暴力中犧牲。
許多土邦在當時印度副總理薩達爾·瓦拉巴伊·帕特爾的巧妙交涉下決定歸屬印度,然而查謨-克什米爾土邦的歸屬問題卻引發了第一次印巴戰爭,兩國在之後仍爆發過多次印巴戰爭。巴基斯坦的領土被分為東西兩部分,國家狀況並不安定。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孟加拉獨立戰爭和第三次印巴戰爭,東巴基斯坦獨立為孟加拉國。1974年,印度進行了核試驗。巴基斯坦也與其對抗在1998年進行了核試驗。兩國的對立不僅是南亞地區,也是世界性國際政治的不穩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