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說的最普通貿易公司就是“對縫”的公司,就是最早的皮包公司。國內貿易,相對內外貿區分應以進出海關為準,如出海關的,就是外貿。
在國內運輸並不代表不出海關,如果進出保稅區,出口加工區或保稅倉庫就需要報關。
內貿流程
一、供需方的確定
1、了解供需方的全稱、註冊地點、聯繫電話、企業法人、註冊資本金額、商業信譽等必要的信息和資料
2、了解供需方的生產、經營情況,考察其是否具備供貨/求購能力
二、交易磋商
1、與供需雙方經過進一步協商,確定貨物的價格、數量要求、運輸方式、供需方的權利與義務
2、擬定意向性協定
3、協定雙方確認
4、企業內部審核
5、制定監督方案
三、簽訂契約
確定與供需雙方的合作方式、付款方式、各項權利與義務、契約的有效期、違約責任
四、運輸
1、根據貿易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
2、比較價格、信譽選定合適的運輸單位
3、簽訂貨物運輸契約
4、重要物品可經保險公司承保
五、資金需求分析
1、正確反映價格、結款方式、稅率
2、全面、正確的反映固定費用
3、計算出總成本及稅後利潤,提出資金需求計畫
六、結算方式和財務監管
1、及時對賬、下賬,保證應收、應付賬款的正確性
2、施行財務監管
3、根據各項費用的實際發生時間及時做賬
現狀問題
國內貿易促進政策現狀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政府對國內貿易的經營管理逐步放開,目前國家商務部和各地國內貿易行政管理部門主要的工作是促進國內貿易健康發展,所制定的促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一)推動內貿領域投資主體多元化
1978年以前,物資、商業、糧食行業的流通主體基本上是國有企業,投資主體是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集體性質的比例不大。供銷社雖是集體經濟性質的,但其經營管理也基本上與國營商業無異。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國家鼓勵支持集體經濟、股份制經濟、個體經濟、港澳台經濟、外商經濟等投資內貿領域,內貿投資、融資的渠道大大增多、拓寬,國內貿易投資體制已經基本完成由計畫模式向市場模式的轉變,投資主體發生了根本變化,由政府這單一的投資主體發展為多元投資主體。
國內貿易投資體制的變化使我國物資、商業、糧食、供銷等系統基本上形成多種所有制並存的局面。在國有資本有進有退的戰略調整中,大多數國有內貿中小企業已經退出市場,而大中型國有流通企業正進行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重組兼併,形成若干實力較為強大的企業集團。股份制企業將成為國有企業的主要實現形式。個體商業、民營企業大量湧現,很多已發展為資產頗具規模的大型企業,並逐漸成為投資內貿流通業的主要力量。民營經濟的蓬勃發展給中國流通業帶來了繁榮和活力。
(二)加大對內貿行業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
儘管我國國內貿易的投資機制越來越市場化,但政府仍對與國內貿易發展相關的基礎設施進行必要的投資。主要投資於關係國計民生、維護國家經濟安全、能產生正外部效應的公共物品,例如糧食儲備庫、救災物資儲備庫,以及大型農副產品流通設施、社會化的物流配送中心、公用性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平台等。政府對流通設施的引導性投資,吸引了民間投資出現階段性快速增長。
即使是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建設,也越來越注重市場化運作。例如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國家儲備糖、肉制度,在保持國家儲備糖重點調控市場的同時,將國家儲備肉的調控重點由保障大城市和節假日改為應急救災,並按照市場化運作原則實行了新的辦法;公布了一批國家活畜儲備基地等;向全社會公開徵集具備資質條件的國儲糖和國儲肉的代儲庫點。
除直接投資於基礎設施之外,其它主要財政資助方式和手段是(1)參股。主要套用於大中型股份制企業,藉此推動國有內貿企業的體制創新和經營機制轉變。(2)資金補助。對城市郊區的商業改造項目和需要扶持的服務行業等採取直接補助的形式。(3)獎勵:對龍頭企業的示範型、科技型項目,邊遠及民族地區商業設施的設立開辦,給予獎勵。
(三)吸引外資,不斷擴大內貿領域的對外開放
我國商業領域從1992年開始實行對外開放;自1999年開始,零售業的開放試點從沿海地區擴大到所有省會和中心城市,外商被允許進入直轄市的批發環節;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WTO,外資根據數量和地域限制分階段進入我國;2004年12月起對外商投資零售領域的限制全部取消。國際著名商業集團進入我國,不僅為我國的商業發展提供了資金,而且給我們帶來了先進的行銷理念、管理經驗和流通先進技術,帶來了各種先進的經營業態,促進了我國流通現代化。跨國公司在我國設定採購中心,則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我國製造業的發展。
(四)推動國有內貿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在國家試點政策的指導下,內貿行業改製取得重大進展。在改制過程中,注重引導內貿企業學習和引進國外的先進管理制度和經驗,結合我國內貿發展的實際,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內貿管理、發展模式。
目前國有獨資商業企業轉制基本完成,國有控股、外資企業、民營企業三分天下。在零售行業,國有企業退出得更快。但總體上看,目前在內貿領域,國有大中型企業仍占有一定比例。國有大中型企業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正在深入進行,這一改革包括企業組織形式和經營機制的轉變,它是企業管理的基礎。許多內貿企業大膽探索,在實踐中建立了有特色、比較科學和合理的管理體系。湖南長沙的阿波羅公司在轉制中實行三個置換:職工身份的置換、產權置換和機制置換。身份置換後,職工成為主人(股東);產權置換以後,由國家獨資成為國有控股股份制;在股份制、合作制職工持股的情況下,完成了機制的置換,為企業管理改革提供了前提條件。
(五)推動內貿行業資產重組,培育大型內貿企業集團
自2000年起內貿企業開始資產重組,強強聯合,做大做強,出現了一批商業集團。由上海物資、上海一百、華聯和上海友誼等四大商業集團公司合併組成了百聯集團,註冊資本10億元,總資產規模280億元,年銷售收入近700億元,旗下擁有6大上市公司,共擁有遍布全國20餘個省市自治區的4000多家經營網點,基本涵蓋了商貿領域的所有業態。2004年4月北京首旅集團、全聚德集團、新燕莎控股公司合併為“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公司”,企業的著名商標字號作為品牌予以保留,重組後首旅集團控制的總資產量將超過150億元,年經營收入總額近100億元,年實現利潤超過6億元。另外還有北京物美集團計畫用3年時間投資改造天津市1000家國有商業網點。在重組中還有股權收購的形式,例如山東三聯成功收購“鄭百文”,2003年公司股票得以重新上市交易。
為了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深化流通企業改革、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流通領域大公司、大集團,2004年,商務部頒布了《流通業改革發展綱要》,對大型流通企業併購重組方面可能涉及的問題做了相關規定。
各地促進國內貿易發展的主要做法
(一)將促進國內流通發展納入地方經濟發展戰略
近年來,許多地方在制定本地經濟發展戰略中都把促進國內流通發展作為重點內容,比較典型的是上海市和大連市。
上海市是我國綜合競爭能力領先的大都市,90年代以來,上海確立了“一個龍頭,四個中心”的發展戰略和“三、二、一”產業方針。作為第三產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內貿流通產業隨著城市經濟成長進入不同發展階段。以規模化連鎖經營為標誌,90年代初人均GDP超過1500美元時,開始發展連鎖超市;90年代中後期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時,進一步推進連鎖商業的規模化;21世紀初,上海人均GDP達到4500美元,連鎖經營向更多業態延伸。根據上海城市發展的戰略規劃,到2015年,上海將建成國際經濟、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適應這一戰略,內貿工作的主要內容是:發展和提升城市的商業功能;滿足“長三角”都市圈區域市場一體化推進的要求:加強流通的集聚和輻射功能;調整完善都市消費服務業功能布局;積極推進商業對外開放和互動發展;進一步扶持和促進中小商業企業發展;大力推動商業技術套用和創新。
大連是東北的視窗。大連市政府在其經濟發展規劃中把促進國內貿易發展作為一個重要內容,提出抓住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這個機遇,進行大跨度產業聯合。在商業開放中實現“你進我的零售市場,我進你的銷售網路”的目標,使大連產品更多地進入國際連鎖集團的全球性採購和銷售網路,參與國際化大流通,並以大流通帶動大生產,積極支持商貿業與相關產業的相互延伸,相互滲透,促進商工結合、商農結合、商旅結合,以流通促生產、以生產促流通,不斷開闢新的生產、經營和服務領域。目前,國際知名連鎖商業集團沃爾瑪、家樂福、百盛等都已在大連開店,其地區性總部和採購中心也設在了大連。
(二)實行合理的城市商業布局
我國多數城市能夠根據城市規模和人口、經濟發展程度規劃三級商業中心,使零售業態分布均衡、合理。較大城市的商業布局一般由城市中央商業區、區域商業中心、社區商業等三級商圈組成。城市規模越大,經濟發展程度越高的大城市,這種分層次的商業區的特點就越鮮明。中央商業區集聚效應和輻射效應明顯,集中了一批以大型百貨店為主體的大店、名店、專賣店、特色店,其設施現代化,商品豐富,客流量大。區域性商業中心是處於城市中心商業區之外的若干次一級商業圈。商圈不局限於地理和行政街區的限制,是一個經濟地理概念,由服務的消費群體的區域範圍構成。區域商業中心是以大中型百貨店、大型綜合超市、建材、燈飾、服裝、花卉等專業市場、倉儲市場、日用品批發零售市場、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等商業設施為服務主體的。它的服務對象是該經濟區內常住居民、集團消費單位以及部分區外消費者。社區商業則主要服務本社區居民,輻射有限,由各種小店為主體,經營生活服務業,滿足就近居民的日常之需。
近年來國內許多大城市的商業區發展又有了新趨勢:在都市商業區的功能開發上,由純商業區的單一功能向商業、商務區的複合功能發展;城市商業區建設更注重人文內涵和綠色環保,著力體現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價值觀念。
(三)大力推進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組織形式
北京、上海連鎖經營發展最快,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上海市對幾萬個商業零售小門店實行了連鎖便利店式的改造,採取入股的辦法,每個店配一台電腦、一部電話,需要什麼商品就把信息發給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按他們要求和時間送貨,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既完善了社區的商業服務設施和環境,又方便社區居民生活,提高了居民的滿意度。北京市商務局與北京市發改委聯合制定了《關於促進連鎖經營發展實施意見》,該項聯合檔案解決了連鎖企業長期呼籲的“統一納稅”問題,規定連鎖企業總部可統一上網辦理企業年度檢驗手續,並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在發展區(縣)中小型連鎖超市方面,北京市也在政策上予以支持,給予貸款。超市發、物美等大型連鎖經營企業在城區及近郊迅速布點,迅速發展,在其發展中吸納了社會資本金主要是個人投資,並且解決了部分城市人員的就業,安排了一定數量的外地進京打工人員。
(四)開拓農村市場,搞好農產品流通
各地政府在農村內貿促進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幫助農民民眾發展農村經濟,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提高他們的購買力。二是著眼於廣大農民的生活需求和生產需求,組織商業企業提供農民民眾需要而又買得起的適銷對路的農業生產資料和日用工業品,同時按照國家政策做好農產品收購。三是深化農村市場流通體制改革,搞好縣鄉流通,形成多種形式的流通網路。一些地方推行產供銷一體化、公司加農戶、公司加基地等新型的農產品生產和流通模式,提高農產品生產和銷售的市場化程度,增加科技含量和農產品的附加值。四是根據農產品“一地生產、全國消費”及屬於鮮活商品,不便於儲藏、保管和運輸的特點,儘可能縮短運輸時間,減少流轉環節。五是建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體系。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是農副產品流通的重要設施,其網點和規模這些年有了相當大發展。
三、國內貿易促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長期實行外貿國家專營。在計畫經濟時代,由於外貿所處的特殊地位,國家在進出口經營權、配額、許可證、貸款等方面都給予了許多優惠。只是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隨著外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外貿壟斷的格局才逐漸改變。但從總體上看,傳統的“重外貿、輕內貿”現象至今仍未打破。與外貿促進工作相比,我國內貿促進工作滯後,突出表現在:
(一)政府自身的管理促進體系仍不統一
目前國內市場中,糧、棉、油、煙、藥、鹽等重要商品的市場流通管理尚未統一,而是分散在各個部門,工商、質監、農業、衛生等部門都在參與市場流通的管理、促進。從職能上看,商務部負責管理和促進國內市場流通,而實際上職權有限,面臨非常大的法律難題,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地方對中央行政體制改革的跟進程度不一樣,內貿管理促進機構呈現比較混亂的局面。
(二)缺乏統一、權威、專業性的內貿促進機構
長期以來,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門負責我國對外貿易促進工作,在對外貿易促進中發揮了很大作用,在相當長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比較高的權威性、專業性。雖然由於行政體制改革的原因,貿促會目前的職能定位和機構性質比較模糊,但它仍承擔著大量的對外貿易事務性、促進性工作。相比之下,內貿領域缺乏這樣的統一、權威、專業性的促進機構。
(三)系統的政策法規體系缺失
外經貿的立法已經有良好的基礎,以《外貿法》為基本法,其他各種專業法為補充的法律框架基本健全。相比之下,內貿立法則相對滯後,不能適應國內市場變化的需要,迄今為止僅有一部《拍賣法》、《生豬定點屠宰條例》等少數法律、法規。
(四)財政資助幾近空白
我國外貿有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有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雖然資金有限,但聊勝於無。以2004年為例,僅通過中央外貿發展基金髮生的各項支出就有大約50億元人民幣,其他支出包括中國貿促會的海外貿易展覽等各類事業性支出等還有數億元人民幣。但內貿促進方面卻沒有這樣的財政資助基金。
(五)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不發達,發揮的作用有限
總體上看,我國內貿領域的大多數行業協會仍屬政府主導型商協會,體制尚未理順,運作資金也不能完全保障,仍然帶有行政管理的色彩,缺乏為企業服務,維護企業利益的意識;內貿領域仍缺乏水準較高的、從事市場策劃、諮詢評估、業務代理的中介組織;一些中介機構依賴於原有的管理渠道,墨守成規,不能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提供服務和開展業務;缺乏自律和規範,提供虛假信息、越權和違規事件時有發生。
(六)缺乏對中小企業流通促進與服務
受傳統的計畫經濟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制約,我國中小企業實行的是按所有制、行業區分的多頭管理體制。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的中小企業管理促進機構。中央級的有1998年在原國家經貿委設立的中小企業司,但主要管理國有中小工業企業,現在則改為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下設中小企業司;有農業部設的鄉鎮企業局,管理鄉鎮企業;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企業;科技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工商聯管理自己系統內的中小企業;行業主管局管理各自行業的中小企業。儘管各方面都在關注中小企業的發展,但恰恰是中小企業最需要扶持的國內流通環節,至今仍沒有統一的促進規劃與具體扶持、促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