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合邪

外感病日久不愈,邪氣伏著不解,成為內伏之邪。 內外合邪,膠結難解。 邪氣內伏,正氣本已失常,復受外邪,內外邪氣相合,其勢愈盛,則愈傷正。

“內外合邪”是中醫發病學中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指疾病常由人體內外邪氣共同作用而引起。《金匱要略》所說的:“夫病固疾,加以卒病”。其實質上就包含內外合邪致病。
1. 內邪伏留最易招致外邪侵襲
所謂內邪,指的是伏留於人體內的致病因素。內伏之邪,所賅頗為廣泛,如痰飲、瘀血等。
外感病日久不愈,邪氣伏著不解,成為內伏之邪。如外受淫邪蘊而化熱,或濕熱外襲,直犯下焦,影響膀胱與腎的氣化,導致小便淋漓不暢,尿道熱澀疼痛,發為濕熱淋證。濕有纏綿之性,濕與熱合,膠結不解,伏著下焦。若遇外邪侵襲,每易引動下焦伏著之濕熱,以致淋證反覆發作,經久不愈。若濕熱侵犯大腸,濕熱鬱蒸,損傷腸絡,血敗肉腐發為痢疾,邪伏不解,常因盛而致下痢赤白膿血粘液,反覆發作,名曰休息痢。
邪自內生,伏著體內。人體內部因疾病而出現的病理產物,如果不能及時的祛除,而成為致病因素,導致其它疾病的發生。內生邪氣,以痰飲、瘀血、氣鬱、鬱熱、濕濁、食積以及砂石等較為常見。痰飲由於臟腑氣化失司,津液輸布障礙,停滯結聚而成。痰為有形邪氣,伏留體內,常結於臟腑,如宿痰伏肺,常因外感寒熱而引觸,使積痰內動,壅阻肺氣,阻塞氣道,發為哮病。故《證治匯補》說:“哮乃痰喘之久而長發者也。因內有壅塞之氣,外有非時之感,膈有膠固之痰,三者相合,閉拒氣道,博擊有聲,發為哮病”。瘀血內阻,妨礙臟腑,阻滯氣血,必然會影響正氣的抗病能力,從而易於招致外邪侵襲。氣機郁滯,氣化失常,臟腑功能失於協調,難以達到抗邪防病的最佳狀態。因此,也易招致邪襲。如情志不舒,肝氣鬱結之人,多易感觸外邪,其感冒、外感發熱的發病比率明顯高於常人。內有蘊熱,熱壅氣滯,衛外不利,熱盛傷津,其抗禦外熱的能力下降,每每感受風熱燥邪,或感寒而迅即從熱化。故前人有“內里無伏熱,不易受外感”的說法。濕濁內伏,常責之脾運失健,而脾運失健,則抗禦濕邪的功能低下,此時外界濕邪則易內犯。約言之,內有伏著之邪,是招致外邪侵襲的重要因素,而體內邪氣常為外感邪氣的內應。
2. 外感邪氣是內外合邪致病的重要條件
外邪致病取決於人體正氣的強盛與否。正氣旺盛,御邪有力,外邪難入;反之,正氣不足,則外邪易於侵入。內有伏邪,說明人體正氣本身不足,或原本失調,其御邪抗病能力必然下降,此時,外邪就成為內外合邪發病的重要條件。
外感邪氣常隨內伏邪氣的性質而異。外感邪氣主要是風、寒、暑、濕、燥、火六淫諸邪,屬性有陰陽之別,風、暑、火屬陽,寒濕屬陰,燥則隨熱從陽,隨寒從陰。外感邪氣的陰陽屬性常與內伏之邪的寒熱性質依類相從,如內邪之屬熱者,易受陽邪,內邪之屬陰者,易受寒濕。但也有例外,如內蘊伏熱,復為外感風寒所束,發為表寒里熱證,亦稱寒包火證。
3. 內外合邪而發病病機更趨複雜
內外合邪,膠結難解。內外合邪,每每同氣相求,即蘊熱受熱,蘊濕受濕,因寒受寒等。由於內外邪氣性質相同,合邪發病,則其勢歸一,愈發難以解除。如膀胱濕熱,氣化不利,發為淋證。濕熱內伏,易感外邪,以致其病反覆發作,濕熱煎熬,日久可使尿中渣滓結為砂石,導致石淋;而濕熱內陷營血,復因外感,終則引發營血分伏熱,出現神昏、譫語,甚則危及生命。
邪結不解,易傷正氣。邪分內外,但傷人致病,性質則一,即邪正鬥爭必然損傷正氣。邪氣內伏,正氣本已失常,復受外邪,內外邪氣相合,其勢愈盛,則愈傷正。如內蘊伏熱,復受風熱發為溫熱病。伏熱以陰虧為基礎,而熱病以傷陰為最終轉歸,因而,內外俱熱之人,最易發生傷陰竭液之變。再如,內有蘊濕之體,則是脾運失司,復為外濕所犯,內外濕邪交結,其勢彌增,則最傷脾陽,礙脾運,終至脾虛不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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