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衛生部檔案 衛婦社發〔2006〕51號印發
兒童高鉛血症和鉛中毒分級和處理原則
診斷與分級
兒童高鉛血症和鉛中毒要依據兒童靜脈血鉛水平進行診斷。
高鉛血症:連續兩次靜脈血鉛水平為100~199μg/L;
鉛中毒:連續兩次靜脈血鉛水平等於或高於200μg/L ;並依據血鉛水平分為輕、中、重度鉛中毒。
輕度鉛中毒:血鉛水平為200~249μg/L;
中度鉛中毒:血鉛水平為250~449μg/L;
重度鉛中毒:血鉛水平等於或高於450μg/L;
兒童鉛中毒可伴有某些非特異的臨床症狀,如腹隱痛、便秘、貧血、多動、易衝動等;血鉛等於或高於700mg/L時,可伴有昏迷、驚厥等鉛中毒腦病表現。
處理原則
高鉛血症:脫離鉛污染源,衛生指導,營養干預;
輕度鉛中毒:脫離鉛污染源,衛生指導,營養干預;
中度和重度鉛中毒:脫離鉛污染源,衛生指導,營養干預,驅鉛治療。
(一)脫離鉛污染源
排查和脫離鉛污染源是處理兒童高鉛血症和鉛中毒的根本辦法。兒童脫離鉛污染源後血鉛水平可顯著下降。
當兒童血鉛水平在100μg/L以上時,應仔細詢問生活環境污染狀況,家庭成員及同伴有否長期鉛接觸史和鉛中毒病史。血鉛水平在100~199μg/L時,往往很難發現明確的鉛污染來源,但仍應積極尋找,力求切斷鉛污染的來源和途徑;血鉛水平在200μg/L以上時,往往可以尋找到比較明確的鉛污染來源,應積極幫助尋找特定的鉛污染源,並儘快脫離。
(二)進行衛生指導
通過開展兒童鉛中毒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與衛生指導,使廣大民眾知曉鉛對健康的危害,避免和減少兒童接觸鉛污染源。同時教育兒童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糾正不良行為。
(三)實施營養干預
高鉛血症和鉛中毒可以影響機體對鐵、鋅、鈣等元素的吸收,當這些元素缺乏時機體又對鉛毒性作用的易感性增強。因此,對高鉛血症和鉛中毒的兒童應及時進行營養干預,補充蛋白質、維生素和微量元素,糾正營養不良和鐵、鈣、鋅的缺乏。
(四)驅鉛治療
驅鉛治療是通過驅鉛藥物與體內鉛結合併排泄,以達到阻止鉛對機體產生毒性作用。
驅鉛治療只用於血鉛水平在中度及以上鉛中毒。
附:驅鉛治療方法
驅鉛治療時應注意:①使用口服驅鉛藥物前應確保脫離污染源,否則會導致消化道內鉛的吸收增加。②缺鐵患兒應先補充鐵劑後再行驅鉛治療,因缺鐵會影響驅鉛治療的效果。
中度鉛中毒
用於驅鉛試驗陽性者。驅鉛試驗的具體方法為:試驗前囑患兒排空膀胱,按500~700mg/m體表面積的劑量肌內注射依地酸鈣鈉,加2%利多卡因2ml以減少肌內注射時的疼痛。用經無鉛處理的器皿連續收集8小時尿液,測定8小時尿量(L)和尿鉛濃度(μg/L),以下列公式計算出每毫克依地酸鈣鈉的排鉛量比值I,I=尿量(L)×尿鉛濃度(mg/L)
/依地酸鈣鈉(mg)。I≥0.6驅鉛試驗為陽性;I<0.6驅鉛試驗為陰性。進行該項試驗時應注意兩個問題:(1) 集尿器皿應在事先進行無鉛處理,以確保尿鉛測定結果準確。(2)8小時中應儘可能多飲水,以保證有足夠的尿量,並收集8個小時內的所有尿液。
治療首選二巰丁二酸 。用法:劑量為每次350mg/m體表面積,每日三次口服,連續5天,繼而改為每日兩次給藥,每次藥量不變,連續14天。每個療程總計19天。
對無法完全脫離鉛污染環境的兒童則應採用依地酸鈣鈉進行治療,用量為1000mg/m體表面積,靜脈或肌內注射,5天為一療程。
停藥4~6周后複查血鉛,如等於或高於250μg/L,可在1個月內重複上述治療;如低於250μg/L則按高鉛血症或輕度鉛中毒處理。
重度鉛中毒
選擇二巰丁二酸治療,方法同前。依地酸鈣鈉用量為1000-1500mg /m體表面積,靜脈或肌內注射,5天為一療程。
療程結束後每2~4周複查一次血鉛,如等於或高於450μg/L,可重複上述治療方案;如連續2次複查血鉛低於450μg/L,等於或高於250μg/L,按中度鉛中毒處理。
血鉛水平等於或高於700μg/L,應即複查靜脈血鉛,確認後立即在有能力治療的醫院住院治療。根據患兒病史,經口攝入的要排除消化道內大量鉛污染物殘留,必要時給予灌腸、洗胃等辦法。採用二巰丁二酸和依地酸鈣鈉聯合治療。聯合治療應先用二巰丁二酸治療4小時,當患兒出現排尿後,方可使用依地酸鈣鈉,否則易導致腦細胞內鉛含量過高,出現鉛中毒性腦病。治療期間應檢測肝腎功能、水電解質等指標。
聯合治療結束後複查血鉛,高於或等於700μg/L,可立即重複聯合治療方案;如果等於或高於450μg/L,按重度鉛中毒治療。連續驅鉛治療3個療程後,應檢測血中鐵、鋅、鈣等微量元素水平,及時予以補充。並嚴密觀察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