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兒童險是以未成年人作為被保險人的保險。與成人保險最大的區別在於:從保障的意義上說,成人保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未來創造收入的能力,而少年兒童尚不具備創造收入的能力。
為避免人壽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很多國家都對兒童保險的壽險保額規定上限,中國法律的規定是5萬元(京滬穗等少數經濟發達城市是10萬元)。但含壽險責任的重大疾病保險保額不受此限制。
兒童險的類型
兒童保險 主要分為教育型的兒童險和保障型的兒童險,具體就是兒童意外傷害險、兒童健康醫療險、兒童教育儲蓄險,兒童投資理財險等。兒童意外傷害險
兒童好奇心強,活潑好動,而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差,在社會中處於弱勢群體,因此發生意外的可能性也就相對較大。據最新的統計資料表明,兒童期意外死亡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某些地區意外死亡與傷害的發生比例高達1:19,已經成為我國0~14歲兒童的第一位死因。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是意外窒息、溺水、車禍與中毒,其中車禍死亡率的上升尤為顯著。意外傷害的主要原因為跌落、燒(燙)傷、動物致傷。目前意外傷害已經超過疾病成為兒童健康的頭號殺手。兒童意外傷害險就是針對18歲以下兒童,在遭受意外時所產生的高額的醫療花費等經濟損失,以及意外致殘、致死的人身保障。因此父母可以酌情為孩子購買意外類險種,一旦孩子發生意外後,可以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這一類的保險一般是消費型的險種,一年僅需要幾百元,各保險公司都有推出。
險種特點:保費便宜,保障高,無返還。適用家庭:基礎購買,只保意外傷害。
購買這類保險並不意味著從此可以不用擔心孩子的安全問題,它只是在孩子發生意外事件後,可以得到一定的經濟幫助和賠償。
兒童健康醫療險
在家庭生活中,與兒童健康有關的花費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兒童重大疾病;一種是兒童住院醫療。目前,重大疾病有年輕化、低齡化的趨向,如白血病等惡性腫瘤同時還有像川崎病、嚴重心肌炎等嬰幼兒易患的特定重大疾病,而按照我國目前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現狀,少年兒童這一年齡段基本上處於無醫療保障狀態。因此,利用保險分擔孩子的醫療費支出就成為投保兒童保險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現在普通的兒童疾病主要是呼吸道和消化道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支氣管炎、肺炎、腹瀉等,動輒就住院,積累下來,花費也不小。因此在考慮購買險種時,建議家長可以購買附加住院醫療險和住院津貼險。這樣,孩子萬一生病住院,大部分醫療費用就可以報銷,並可獲得50元~100元/天的住院補貼。
險種特點:保費便宜,保障高,無返還。適用家庭:基礎購買,孩子體質較弱。
重大疾病險投保年齡越小保費越便宜。過去,許多公司規定18歲以上才能購買重大疾病險,但隨著保險產品的增多,現在16歲以下的兒童也可以購買該險種了。
兒童教育儲蓄險
最近十年中,教育市場化所帶來的教育支出高漲,以及家庭消費觀念的變化,越來越多的父母都願意將有限的資源投資在孩子的教育培養上,提前為孩子做一個財務規劃和安排。教育儲蓄險主要就是解決孩子未來上學或者出國留學的學費問題。以購買保險的形式來為孩子籌措教育費用,購買保險後需要按時向保險公司繳費,作為一種強制性儲蓄,可保障孩子日後的費用使用。而一旦父母發生意外,如果購買了可豁免保費的保險產品,孩子不僅免交保費,還可獲得一份生活費。所以此類保險是以儲蓄和保障為主。
險種特點:定期定額繳費,存多返還多,儲蓄外有保障。適用家庭:目標明確的中長期儲備。
由於目前不少保險公司推出的教育型險種都將教育基金與兒童身故保障設計在一起,相比儲蓄等單純的投資渠道,購買教育型險種更多了一層保障功能。另外,購買保險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兒童投資理財保險
投資連結保險是一種融合保障、儲蓄與投資於一身的新險種。與其它險種不同的是,投資連結險能夠較好地融合風險保障與理財規劃的優點。投資類保險尤其是萬能產品,可以同時解決孩子的教育(留學)、創業、養老等大宗費用的問題。目前各個保險公司的具體保險方案不盡相同,但通常是孩子在成年前,父母為投保人,為孩子籌劃日後的教育留學費用、創業啟動資金;孩子在成年後,自己將成為投保人,籌劃補充養老、醫療、旅遊基金等。家庭可以根據孩子的教育需要,應付不確定各個教育支出。投資本險種,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保費預算較高。
險種特點:保費自由、保額自主,隨時支取,保障外有收益。
主要作用
少兒身體機能發育不完善,抵禦疾病侵蝕的能力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風險加大,一些原來在成年人中發病率較高的疾病,已經呈現低齡化發展趨勢。
而且少兒生性好動,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又較差,再加上家長安全意識也不夠強,所以幼兒在日常生活中或者遊戲活動中發生意外的機率顯然較成人高,意外傷害已被視為幼兒的一大殺手。據調查顯示,具有發生率高、死亡率高的特點。如溺水、中毒、動物咬傷、建築物倒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玩耍打鬧致傷等,都是當前意外傷害和死亡的重要因素。
除了以上兩點為家庭帶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壓力外,日益增長的教育費用也成為家庭所面臨的一筆不小的開支,所以越來越多的家長認識到,通過保險儲蓄足夠的教育基金也是一條重要的途徑。
為孩子購買保險,不僅可以緩解困難來臨時的經濟壓力,而且也是為將來儲備一定的經濟保障。
購買事項
寶寶或學齡前兒童挑選保險時,除應注意保障要儘量全面外,還應遵守以下幾點原則:
一、先保大人,再保小孩。道理很簡單,只有保障了家庭支柱的健康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談。
二、保障第一,收益第二。有的家長手中有好幾份分紅型的教育金保險,可是卻沒有一份涉及意外、疾病的保障型產品。專家建議,應最先考慮孩子的健康和成長的保障問題,購買順序應為意外險、醫療險、教育險,其他險種可酌情補充購買。
三、福利性保險一定要買。隨著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不斷擴大,兒童也可以享受醫保了,如各地推出的“一老一小”保險,保費低,保障力度大。不過,兒童醫保一般限戶籍地兒童投保,但跨地區的兒童可購買學平險,後者雖然是商業保險,保費大多在100元以內,除了醫療外,還賠付意外傷亡。
四、不必重複投報銷型保險。一旦患病,保險理賠有兩種,按費用比例報銷理賠和定額給付。費用報銷型保險多投無用,定額給付型則是多投多給。
五、不得超額投保。目前保險監管機構規定,17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不能超過10萬元。也就是說,如果家長為了多一份保障,在多家保險公司重複投保,保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將無法獲得理賠。
六、保費勿超大人。國際上一般將保費支出控制在家庭總收入的30%以內,考慮到我國實際,家庭保費支出在家庭收入的20%左右為宜,由於大人的保費相對較貴,所以小孩的保費支出最好比大人少。
七、保險期限別太長。據調查,有相當多的家長為孩子投保養老保險。對於資金不是特別寬裕的家庭,尤其是大人自己的養老金都沒有儲備足的情況下,考慮孩子的養老問題確實沒有必要。因此,為孩子買保險時,保險期限應以到其大學畢業時為宜,之後就應當讓孩子自食其力了。
八、要有保費豁免功能。家長在選擇少兒保險產品時,要儘量購買帶有保費豁免條款的保險產品。保費豁免是指,如果投保人完全喪失續繳保費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繳納後續保費,而保險契約仍然有效。但不同的公司、不同的保險產品對於保費豁免權的設定可能存在一定區別,因此,消費者在實際購買時應仔細閱讀相關條款。
九、投保宜早不宜遲。開始投保時年齡越小,所繳保費就越便宜,所買的壽險就越划算。由於人壽保險的保險金給付是免徵各項稅賦的,按照國外通常的思路,可以以幫助子女買保險的方式,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十、“白紙黑字”要看清。保險公司會在保險宣傳單上刊登重要的注意事項,比如“除外責任”、“收益不能保障”之類。只不過,這類文字的字型經常是小六號,比宣傳單一般字型小。因此一定要留意字號最小的部分,往往這些才是“精華”所在。
投保誤區
先給孩子買保險,大人不急
許多父母都認為孩子柔弱,需要更多的保護,於是在保險方面也優先為孩子投保,卻忽略了大人,這是最嚴重的誤區。
大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護傘”。如果只給孩子買保險,大人自己卻不買,那么大人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不會賠一分錢,這個家庭很可能會因此陷入困境,孩子將來的教育也得不到保障。所以我們認為,為孩子投保之前,大人應首先為自己投保。
只重教育不重保障
很多父母花大量資金為孩子購買教育金保險,卻不購買或疏於購買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將保險的功能本末倒置。
由於孩子年紀尚小,遭受意外傷害和生病住院的機率要比成人高很多。而父母通常又願意儘自己所能,為孩子提供最好的醫療條件,這樣一來,醫療費用的支出就會相當可觀。
因此,保險專家建議為孩子購買保險時的順序應當是:意外險、醫療險、少兒重大疾病保險。在這些保險都齊全的基礎之上,再考慮購買教育金保險。
保險期限太長自顧不暇
為孩子買保險時,保險期限應以到其大學畢業的年齡為宜,之後就應當由他自食其力了。
累計保額過多保障過剩
如果為孩子投保以死亡為賠償條件的保險(如定期壽險、意外險),那么累計保額不要超過10萬元,因為超過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費也無效。這是中國保監會為防範道德風險所作的硬性規定。
購買原則
保額不要超限
以死亡為賠償條件的兒童險,如定期壽險、意外險等,累計保額不應超過10萬元,超過的部分將被視作無效。10萬元的保額上限是保監會為防範道德風險所作的硬性規定。因此,在為孩子投保兒童險之前要先弄清楚孩子已經有了哪些保障。
不要忘記購買豁免附加險
在契約期內,如果投保人發生意外或者因故喪失繳費能力,可以豁免未繳的保費,而且對被保險人的保險保障依然有效。這就是說萬一父母因某些原因無力繼續繳納保費時,中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具有豁免條款的兒童險對孩子的保障也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