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人民檢察院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應當免除刑罰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決定。
條件定義
人民檢察院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應當免除刑罰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決定。
條件
基礎: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按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可以免除刑罰的;
犯罪情節輕微的;
雖然罪行較重,但有顯著悔罪、立功表現的;
依法具有其他免除刑罰的特殊情況的;
不判處刑罰也沒有社會危險的。
1.按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可以免除刑罰的;
2.犯罪情節輕微的;
3.雖然罪行較重,但有顯著悔罪、立功表現的;
4.依法具有其他免除刑罰的特殊情況的;
5.不判處刑罰也沒有社會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