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內容
為促進全國太陽能發電工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在國家能源局的領導下,根據太陽能發電發展現狀,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制定了《光伏發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試行)》。
本辦法編制歷時兩年,在編制過程中,對已建和在建太陽能電站、設計單位、生產廠家等相關單位進行了實地及信函調研;收集了國內外規程規範、已建和在建太陽能發電工程的設計資料;開展了一系列的專題研究;並借鑑了風電、水電等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相關設計規範,經廣泛徵求意見和反覆修改完善,經審查形成了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我國陸上規劃建設的光伏發電工程,光熱發電工程、太陽能為主的多能互補項目及微網項目可參照執行。
本辦法為我國首次編制,在執行過程中,希望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和經驗,將意見和建議反饋至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報告模板
以中國產業競爭情報網可行性報告為例
第一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總論
總論作為可行性報告的首要部分,要綜合敘述研究報告中各部分的主要問題和研究結論,並對項目的可行與否提出最終建議,為可行性研究的審批提供方便。
第二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可行性
第三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市場需求分析
市場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於,任何一個項目,其生產規模的確定、技術的選擇、光伏發電估算甚至廠址的選擇,都必須在對市場需求情況有了充分了解以後才能決定。而且市場分析的結果,還可以決定產品的價格、銷售收入,最終影響到項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報告中,要詳細研究當前市場現狀,以此作為後期決策的依據。
第四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產品規劃方案
第五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地與土建總規
第六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環保、節能與勞動安全方案
在項目建設中,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能源節約和職業安全方面的法規、法律,對項目可能造成周邊環境影響或勞動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必須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論證分析,提出防治措施,並對其進行評價,推薦技術可行、經濟,且布局合理,對環境有害影響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制度,同時,在可行性報告中,對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要有專門論述。
第七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組織和勞動定員
在可行性報告中,根據項目規模、項目組成和工藝流程,研究提出相應的企業組織機構,勞動定員總數及勞動力來源及相應的人員培訓計畫。
第八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實施進度安排
項目實施時期的進度安排是可行性報告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項目實施時期亦稱光伏發電時間,是指從正式確定建設項目到項目達到正常生產這段時期,這一時期包括項目實施準備,資金籌集安排,勘察設計和設備訂貨,施工準備,施工和生產準備,試運轉直到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等各個工作階段。這些階段的各項光伏發電活動和各個工作環節,有些是相互影響的,前後緊密銜接的,也有同時開展,相互交叉進行的。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需將項目實施時期每個階段的工作環節進行統一規劃,綜合平衡,作出合理又切實可行的安排。
第九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財務評價分析
第十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財務效益
第十一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風險分析及風險防控
第十二部分 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