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按照薩氏的定義:“市場均衡發生在供給和需求力量達到平衡的價格與數量點上”(第40頁),則由於每一筆交易必然是供求雙方在價格和數量的平衡點上達成的,因此市場每時每刻都處於平衡之中。但是,這並不是薩氏的本意。他顯然看到了平衡背後的不平衡,比如說在供不應求前提下,每一筆交易也都是在交易雙方的力量平衡點上達成的,無非供方的力量更強,而平衡有利於供方而己。因此,薩氏的“均衡價格”實際上是指供求雙方力量對等時的價格。但是,怎樣才算供求力量對等或平衡呢?我們可以說,當供不應求時,供方會擴大生產,並有其他供方進入市場;當供過於求時,供方會縮減生產,並有其他供方退出市場;因此,供方既不擴大,又不縮減,既不進入,又不退出的狀況叫供求平衡,這時候的價格則是均衡價格。由此可見,所謂“均衡價格”的存在是以完全競爭為前提的,甚至可以說“均衡價格”就是“完全競爭”的代名詞。因為一旦存在行業進入壁壘,例如專利、學習曲線、規模經濟、範圍經濟、品牌優勢、轉換成本、資本需求、資源等限制,其他供方無法順利進入市場,則即使該行業利潤及薪水水平遠遠高於其他行業,仍然擴大不了生產,仍然沒有其他供貨商對現有供貨商的競爭。相反,如果存在行業退出壁壘,則雖然該行業利潤及薪水水平遠遠低於其他行業,仍然不會有大量廠商退出該行業,使該行業持續保持過度競爭狀態。
相關介紹
事實上,目前絕大多數行業都存在進入壁壘,甚至農業也不例外。以美國為例,美國農業是大農場經濟,育種、播種、施肥、除草、灌溉、收割、脫粒、運輸都是機械化、自動化作業,單位勞動力的糧食產量很高。與這樣的大農場相比,小農場甚至象中國這樣的極度細分化的小塊土地耕作就極缺乏競爭力。如果不存在國界,則中國的農戶可能會大量退出市場。那么,以前是否存在完全競爭呢?我們不妨假設美國建國初期的農業是以小農場為主的完全競爭經濟,當糧價低落時,無數農場主會休耕部分土地,或轉產疏菜、水果等;當糧價高漲時,農場主們又會擴大耕作面積,開墾新的土地。這樣,糧價就可以在均衡價格附近波動。但是,農場主們的耕作技術有高下,土地肥沃程度不同,灌溉條件不同,各地的雨水陽光不同,因此,即使糧食價格在均衡價格附近,仍然將有部分農場主利潤豐厚,而另一部分則破產。於是利潤豐厚者將收購破產者的土地,破產農場主或者成為農業工人,或者流入城市。這樣,農場規模漸漸擴大,技術漸漸提高,農業的進入壁壘不斷增高。也就是說,即使在某一時刻某一行業存在完全競爭,它也將逐漸向不完全競爭直至寡頭和壟斷市場演化。與此相聯繫,則是價格越來越遠離“均衡價格”,呈現“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正反饋。
再以人們比較熟悉的彩電市場為例。決定彩電價格的因素主要應該看彩電生產商的實力及競爭態勢構成(包括國內外彩電生產商),關稅率如何,彩電生產成本,研究與開發成本,彩電技術進展,消費者的平均收入及構成。具體到某一地區的彩電價格,則還應該考慮在該特定市場上,有幾家國際性、全國性的廠商或地方性的廠商,其售後服務的網路如何,地方當局是否對當地彩電有保護性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