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債權審計是指對企業債權的增減變動和結存餘額的真實性、正確性和合法性進行的審計。通過對債權的審查,對保證企業嚴格遵守結算紀律,正確執行經營方針和銷售政策,及時收回債權資金,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債券審計主要是通過運用審閱、核對、函證的辦法,對債券的內部控制制度,債權的增減變動和實有數額等方面進行審查和評價。
內容
評審債權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驗證債權賬面餘額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審查債權業務增減變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審查壞賬準備金提取、使用的合規性和正確性。
債權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審
1.有無明確的債權職責分工制度。
2.有無詳細的賬簿記錄製度。
3.是否建立債權催收和清理制度,債權壞賬、呆賬審批制度。
4.是否建立債權定期同欠款單位和個人的對賬制度。
債權賬面餘額的驗證
由於在各種債權項目中,除了應收票據有匯票憑證外,其餘債權均無實物,因此,驗證時應分別採用不同方法進行。
對“應收票據”賬面餘額的驗證,首先應將“應收票據登記簿”上的期末餘額合計與“應收票據”總分類賬期末餘額進行核對,看其賬賬是否一致;其次對庫存應收票據進行盤點,並逐項與“應收票據登記簿”上的各種應收票據餘額進行核對,看其賬實是否一致;再次,在盤點與核對的基礎上,抽查重要的債權事項,向債務人詢證核實。
對其他債權賬面餘額的驗證,首先應編制或索取債權明細表,同明細賬、總賬核對,看賬表是否一致。在此基礎上,用債權明細賬同相應憑證核對,看其賬證是否一致。最後,採用函詢方法進行詢證,看其賬實是否一致。
債權業務增減變動的審查
第一,要首先查明債權業務活動是否為正常的商品交易或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二,應查明債權的形成有無憑證,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經過審批;
第三,應查明債權賬務處理是否正確,同憑證及總賬的內容和金額是否一致;
第四,應查明有無虛構債權,或利用債權舞弊的行為;
第五,企業採用債務重組方式收回債權時,要審查重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債務重組是否有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達成的協定或法院的裁決書,債務重組業務的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第六,企業採用非貨幣交易換入債權時,應審查是否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債權的賬面價值,換入債權的賬面價值大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是否計入壞賬準備;企業以一項資產同時換入應收款項和其他多項資產,或者以多項資產換入應收款項和其他多項資產的,要審查應收賬款的入賬價值及其他資產入賬價值分配是否正確等。
壞賬準備金提取和使用的審查
1.審查計提壞賬準備金的範圍、基數、比例的合規性和正確性。
2.審查壞賬損失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3.審查壞賬損失賬務處理的合規性和正確性。
目標
債權審計的目標主要包括:
(1)了解並確定債權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確定債權存在的真實性,以防止過失或舞弊的存在;
(3)確定債權增減變動記錄的及時性和完整性;
(4)確定債權的發生及收回計算和計價的正確性;
(5)確定債權的餘額在會計報表上的列示是否正確。
破產企業
破產企業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合法性,直接關係到國家、集體和債權、債務人的合法利益。審計中,債權、債務往往會被審計人員所忽視,理所當然地對債權、債務進行會計核算的往來科目也就成了被審計單位及個人進行隱藏自身違法亂紀行為的“溫床”。認為債權、債務的審查是有規可循的,有一定的技巧性。現結合近年來的審計實踐,提出以下四種方法,希望能為查出利用往來科目進行隱瞞收入、侵占國有資產等違法違紀行為提供借鑑。一是明確審計內容與重點。將單位相同、經濟內容相同的債權、債務,同一時期、同一賬戶內借貸發生額完全相同的債權、債務,用紅字沖銷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在清算期間內形成的債權、債務作為審計內容與重點。二是採用賬齡分析法。將所有的債權、債務按照賬齡的長段進行分類,並在此基礎上對數額大、可疑性大的債權、債務,通過發函或派人進行實地調查,查清此類債權、債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三是通過公告澄清債權、債務。將審計期間的債權、債務向社會公告,通知所有債權、債務人,持相關的原始依據,在限定的時間內,到審計小組進行登記核實,進一步弄清債權、債務情況。四是通過審計進行賬務調整。在審計核實的基礎上,建議破產企業將確認的呆、滯賬進行賬務調整,落實必須收回的債權和必須付出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登記自動放棄的債務,按規定調整損益處理。業務舉例
2004年2月,海濱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審核信達公司的2003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人員對應收賬款實施了發函詢證的審計程式,大部分顧客已回函表示認可結帳日的欠款或沒有復函提出質疑,只有5家顧客在回函中分別反映以下信息:
1.A顧客表示,餘額9600元已於2003年12月25日付清。
2.B顧客表示,尾款3000元已於2004年1月2日付清。
3.C顧客表示,該公司曾於10月中旬預付貨款60000元,足以抵付詢證函上所示二張發票的結欠款51 200元。
4.D顧客表示,詢證函上所列示的貨品從未收到。
5.E顧客表示,2003年8月30日開具的紅字退貨發票金額5200元,已註銷了詢證函上的欠款。
審計人員根據上述資料進行分析後,提出了進一步查證核實的方法。
1.審計人員可查閱A顧客的應收賬款明細賬,看詢證函中所述的9600元款項是否因雙方記賬時間差所致,已於下一個年初收款入賬;或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收款記錄追查至應收賬款明細賬,查明結賬日前收到貨款時,是否存在過賬錯誤,誤將其他顧客的欠款註銷;或到銀行查詢有無款到還未通知公司情況。
2.查閱B顧客的應收賬款明細賬,查明詢證函中所述的3000元結欠尾款是否確實於次年初收回。
3.查明C顧客預收貨款明細賬上是否有60000元的預收款記錄。如查明確實可抵付貨款,應對應收賬款作調整記錄。
4.審核發運憑證以及運輸公司的運輸發票,以查明D顧客貨物是否確已運出。如確已運出,應將有關憑證影印送顧客要求其查證:如確未運出,應調整原分錄和記錄,並進一步調查了解,查明原因。
5.查核8月30日開具的紅字銷售發票,是否確實已註銷了E顧客5200元欠款,以及有無過賬錯誤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