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近代傳媒誕生之初,其基本職能僅僅是傳播信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出現,客觀上造成了對工商業信息乃至政治信息的大量需求,從而刺激了傳媒的發達,這就為啟蒙時代和資產階級革命的來臨提供了廣闊的思想傳播空間。在資產階級革命中,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傳媒開始逐步反對、批判強大的封建中央集權制,並致力於監督國家權力的行使,從而使傳媒中的民主因素得以萌芽。這一時期的傳媒成為社會與民眾的代表,它通過新聞報導、報刊評論等方式反映民眾的呼聲與要求,在某種程度上成為民意的重要表達方式。經由資產階級革命直至今日,傳媒中的輿論監督權在社會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並成為西方社會中繼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之後的“第四種權力”,發揮著監督國家權力,尤其是其中的主導性權力即立法權和行政權的重大作用。美國早期傑出的民主派人物托馬斯·傑斐遜曾經深刻地指出: “我深信預防此類對人民不正當的干預方法,就是通過公共報導的渠道向人民提供關於他們自己事務的全部情況並且力爭做到使這些報紙深入全體人民民眾之中,民意是我國政府存在的基礎,所以我們先於一切的目標就是保持這一權利o”而“新聞自由”因其所具有的促進輿論監督權實現的重大價值亦因此通過憲法被確立下來。
本書目錄
序 言
第一章 從輿論監督到新聞法治:論當代中國傳媒與
司法的關係
一、問題提出的背景
二、對傳媒與司法的關係的再分析
三、問題的解決
第二章 憲政國家傳媒與司法的角色擔當
一、新聞自由的角色:憲政國家的民主基石
二、司法公正的角色:法治的內在要求
三、憲政視野中新聞自由與司法公正的關係
第三章 傳媒權力下的被追訴人權利
一、社會系統:傳媒權力和被追訴人權利的交涉空間
二、傳媒作為權力:傳媒權力的常態及其異化
三、傳媒中的被追訴人:權利的基礎及其類型
四、傳媒與被追訴人:權力與權利的>中突及其疏解
第四章 傳媒與司法關係的域外實踐
一、英國的傳媒與司法
二、美國的新聞自由與公正審判
三、加拿大的新聞自由與公正審判
四、瑞典的新聞自由制度
五、其他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與實踐
第五章 電視報導與司法公正的衝突與協調
一、關於電視轉播法庭審判的立法和司法實踐,
二、電視轉播庭審的功能,
三、電視報導與被告人的權益保障之間的>中突與協調
四、電視報導與審判權之間的中突與協調
五、電視報導與被害人權益的保護—
六電視轉播與證人出庭作證,
第六章 經典案例評析,
一、國外經典案例評析
二、我國經典案例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