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視野下的司法傳媒和諧論

法治視野下的司法傳媒和諧論

第三節司法壓制傳媒的現象及其表現 第五節傳媒監督司法的禁忌與自律 第二節司法規制傳媒的基本原則

圖書信息

作 者: 李纓庹繼光

叢 書 名:出 版 社: 四川出版集團巴蜀書社ISBN:9787807524496出版時間:2009-09-01版 次:1頁 數:294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理論法學

內容簡介

前些日子,李纓副教授送來她與庹繼光教授合著的新作《法治視野下的司法傳媒和諧論》的書稿,請我作序。看到自己曾經的學生新作不斷,我感到高興,很樂意把這一學術作品介紹給大家。在人權、司法獨立、新聞自由(傳媒的表達權)三者之間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格局可循:人權始終是居於首位的,是現代社會制度之圭臬,而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是由其直接衍生和催生的,但二者又通過實現和保障手段反作用於人權,換言之,司法獨立與新聞自由都是現代社會為保障人權的實現而設計的制度,司法獨立與新聞自由兩種基本價值都服務於實現社會正義的終極目標。

作者簡介

李纓,西南石油大學副教授,法學碩士。主要研究刑事訴訟法學、司法制度和法律傳播等,曾發表各種學術論文40餘篇,其中CSSCI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論文超過20篇,出版專著《法律傳播導論》,主持研究課題多項,2007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
庹繼光,四川師範大學科研教授,文學博士,復旦大學新聞傳播學博士後、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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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序二
引子 傳媒與司法對抗的現狀
第一節 “媒介審判”現象及其表現
第二節 “媒介審判”的法理偏差分析
第三節 司法壓制傳媒的現象及其表現
第四節 司法壓制傳媒的負面影響分析
第一章 傳媒和司法在法治時代的角色定位
第一節 法治社會的基本含義
第二節 司法機關在法治社會的角色擔當
第三節 法治社會中傳媒的角色擔當
第二章 傳媒監督司法活動的合理邊界
第一節 “輿論監督司法”的正當性分析
第二節 傳媒庭審報導各環節的屬性分析
第三節 庭審進程中公民表達自由的界限
第四節 庭審表達自由限制在傳媒中的體現
第三章 傳媒與司法共同保障人權
第一節 人權在當代中國的基本表現
第二節 司法對人權保障的重要意義
第三節 傳媒在保障人權方面的功能與作用
第四節 司法與傳媒保障人權途徑的不同
第四章 傳媒監督司法的合理模式構建
第一節 監督的定位:代表公眾監督司法
第二節 監督的方向:司法權力的運作
第三節 監督的方式:提供事實與意見
第四節 監督的範疇:程式公正與實體公正
第五節 傳媒監督司法的禁忌與自律
第五章 司法規制傳媒的合法規範分析
第一節 規制傳媒輿論監督的必要性分析
第二節 司法規制傳媒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各國司法規制傳媒報導庭審的主要舉措
第四節 中美的實踐比較及意義
第五節 司法與傳媒的和諧之道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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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些日子,李纓副教授送來她與庹繼光教授合著的新作《法治視野下的司法傳媒和諧論》的書稿,請我作序。看到自己曾經的學生新作不斷,我感到高興,很樂意把這一學術作品介紹給大家。在人權、司法獨立、新聞自由(傳媒的表達權)三者之間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格局可循:人權始終是居於首位的,是現代社會制度之圭臬,而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是由其直接衍生和催生的,但二者又通過實現和保障手段反作用於人權,換言之,司法獨立與新聞自由都是現代社會為保障人權的實現而設計的制度,司法獨立與新聞自由兩種基本價值都服務於實現社會正義的終極目標。本書致力於探討在法治理念的統制下司法與傳媒的關係,尤其是如何和諧共生。在我看來,司法權力作為國家的重要權力之一,其權力行使者自身也存在著膨脹和腐敗的可能性,恰如孟德斯鳩所言:“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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