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治理結構

傳媒治理結構,是指黨和政府、股東、社會、利益相關者等對傳媒的宣傳、經營、管理、績效進行監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本質是關於傳媒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分配的一整套法律體系、文化和制度規範的安排,核心是傳媒控制權的配置。

媒治理結構,是指黨和政府、股東、社會、利益相關者等對傳媒的宣傳、經營、管理、績效進行監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本質是關於傳媒控制權和剩餘索取權分配的一整套法律體系、文化和制度規範的安排,這些安排決定了傳媒的宣傳和經營目標,誰在什麼狀態下控制傳媒,如何控制,風險和收益如何在國家、傳媒、利益相關者之間分配等一系列問題。
傳媒治理的核心是傳媒控制權的配置,無論是黨和政府、股東、傳媒經營管理者、利益相關者都要以其法律賦予的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通過建立既分權又相互制衡的制度來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風險,實現黨和政府對傳媒的依法管控,並形成科學的決策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傳媒最有效的運行,確保傳媒各方面參與人的利益得到維護和滿足。
傳媒治理分為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內部治理是傳媒治理的核心,也就是通常講的法人治理結構,即傳媒的內部組織結構設計,包括黨委會、董事會、編委會、經委會、監事會、采編層、經營層的制度安排以及它們的功能、義務和權利。外部治理是一個包含了政府——市場——社會的三維利益制衡機制的過程,其目的在於監督、校正傳媒功能的發揮,消除傳媒運作中的負外部性,促成傳媒正向功能的最大化。在中國,外部治理包括黨政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在外部治理上,除了實現輿論導向的控制外,還要實現產業進入管制、反壟斷、價格政策、消費者保護等產業控制。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