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大款模式的條件
企業實行傍大款模式,應該具備以下實力:
①要具備一定經營水平,有自己清晰的經營思路。作為“大款”的生產企業,在選擇代理商或者經銷商時,一般選擇與自己思路相近的經銷商。
②要具備一定的貨物配送能力。隨著銷售渠道的不斷整合和銷售通路的日益扁平化,傳統的代理制已經為新的代理制所取代,即代理商、經銷商更多轉化為生產企業在當地市場的配送商。
③要具備對當地網路、終端和市場的管理能力。對網路、終端和市場的管理能力是“大款”們在選擇其經銷商時著重強調的。
④要具備對事業執著和投入的敬業精神。
傍大款模式的經典案例
2004年4月10日,天津泰達集團與北京萬通實業在北京宣布,雙方達成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根據合作計畫,泰達集團全額認購萬通地產增發的3.08億股股票,擁有萬通地產增資擴股後27.8%的股權,成為萬通地產的戰略投資人。
“萬通地產的確很需要土地,但目前北京市場上可供其開發類似萬通中心的土地已經很少,萬通本身又沒有多少土地儲備。在這種情況下,萬通迫切需要一個能提供大量土地資源的夥伴或者合作者。而天津泰達作為規模位居天津第一的超級國企,無疑非常適合作為馮侖走出北京戰略的重要扶持者。”分析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