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田制

針對當時流民很多,影響國家政權穩定的情況,國家把國有的荒地、苑囿、山林川澤租借給流民進行生產,並在3、5年內免除接受假田的流民的租稅。 國家甚至可以貸給假借公田的農民種子和食糧以及耕具,3、5年期滿以後,農民就要開始繳納40%以上的假稅,並承擔其他封建義務。 漢朝通過假田制,將大量流民進行安置,減少了流民對社會穩定的衝擊,流民逐漸成為被束縛在國有土地上的國家佃農,國家收入也得以增加。

假田制,又指假民公田,是東漢光武帝時,為解決流民問題,實行的一種土地制度。針對當時流民很多,影響國家政權穩定的情況,國家把國有的荒地、苑囿、山林川澤租借給流民進行生產,並在3、5年內免除接受假田的流民的租稅。國家甚至可以貸給假借公田的農民種子和食糧以及耕具,3、5年期滿以後,農民就要開始繳納40%以上的假稅,並承擔其他封建義務。漢朝通過假田制,將大量流民進行安置,減少了流民對社會穩定的衝擊,流民逐漸成為被束縛在國有土地上的國家佃農,國家收入也得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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