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倪之稷(生卒年不詳),字舜鄰,明北直隸密雲縣人。崇禎十五年(1642)十月任鹿邑知縣。倪之稷在鹿邑為官期間,體恤民生疾苦,打擊土豪惡霸,安撫貧苦弱小,興利除弊,深受平民百姓的愛戴。
主要經歷
十五年九月,李自成率部圍攻開封,月余未克。河南巡按高名衡謀以水代兵,遂掘開黃河大堤,時值秋汛,黃河水勢浩大,迅即灌入開封,李自成軍亦解圍而去。黃河水向東南一瀉千里,鹿邑境內官衙民舍、廟宇商肆皆為洪水淹沒,田間水深沒禾,百姓四方逃亡,遺民無幾。時年,邑經寇亂,四境土賊蜂起,城內政令不行。
倪之稷到任後,即詢民疾苦,毅然曰:“我即到此為官,當為民請命,不敢負國,怎能忍心有負於百姓呢?”當地有個地頭蛇叫張勝賢,為非作歹,作惡多端,十分囂張,官府都不敢招惹他。倪之稷知道後,就派人秘密蒐集張勝賢作惡的證據,等到證據充足,就立即將其處死,除去大患。鹿邑城中肅然,始知有綱紀。
第二年春天,河水稍殺。凡田未被湮沒者,倪之稷備牛、種,募人耕種。收穫後三分之二給予耕種者,三分之一貯入常平倉,按人口分發給缺糧的人們。他還多次請求減免賦稅,賑濟百姓。患難流離之年,而鹿邑百姓無溝壑之憂,倪之稷力也。
李自成起義軍轉戰鹿邑一帶七、八年,得到了各階層人民的信任。這期間災荒嚴重,民怨沸騰,饑民從者愈眾。上司細究,發檄文到陳州府征討。曾參加過農民軍的百姓非常害怕,都向縣府賄賂請求免罪,倪之稷認為百姓無辜,便向上司力陳此事,免去了一州四縣民眾之罪,使一方百姓得到安寧。
成績
時天下大亂,縣境內多築寨以居,有的竟為不法。至於馳逐平民,私自部曲恣意殺戮,安平寨王之屏、王之股兄弟尤為橫行。倪之稷設計誘捕魁首,誅之,復以法斃通賊吏役數人,對賊眾曉以禍福利害,於是眾人感悟,都回歸農事,境內因此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