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在擠上一輛310路公車時,21歲的吳開雄,在10秒鐘內,兩次被公車門夾住脖子。大學生吳開雄堪稱“倒霉帝”
首次被夾
上車時,“我身體前傾往前面上車,頭剛伸到車門處,車門‘哐當’就關了,剛好把我的脖子夾住,我的頭在車裡,身體還在車子外。”
再次被夾
幾秒後,下車時,“車門打開後,我剛要下車,司機可能以為我已經下了,車門突然又關了,直接把我的脖子卡住,我的頭在車外,身子還在車裡。”
吳開雄因此頸部受傷,並稱剛買的手機在這一過程中掉落,他要求公交公司賠償他的醫藥費和手機損失費用。
夾了吳開雄的公車,屬於郫縣巴士公交有限公司,該公司一名技術安全人員稱,目前已賠償吳開雄醫療費用,但沒有證據表明其手機在公車上掉落,所以不會賠償其手機,“如果每個人在公車上掉了手機,都喊我們賠,怎么賠得完?”
人多擁擠
吳開雄在郫縣某大學讀大二,2010年10月16日下午6點10分左右,他在茶店子公交站等310路公車,想搭乘這輛車去學校。
幾分鐘後,一輛310路公車開來,車上人多擁擠。在擠上公車的過程中,意外發生了。
“我身體前傾往前面上車,頭剛伸到車門處,車門‘哐當’就關了,剛好把我的脖子夾住,我的頭在車裡,身體還在車子外。”吳開雄說。
吳開雄的第一反應,是用手去掰車門,希望能把車門掰開,把脖子抽出來。
吳開雄說,此時,他手上正好拿著手機,在用手掰車門的過程中,手機掉了,“具體落在哪兒我不清楚,但我覺得有可能是落在車上了。”
見有人被車門夾住,車上乘客立即大聲呼喊,要司機馬上打開車門。
大約2秒鐘後,車門被打開。因為擔心手機落在車上,吳開雄上了車,“我上車後,就開始在車門位置找,看有沒有我的手機掉在那。”
吳開雄說,他在車門位置找了幾秒後,沒有發現手機,他覺得手機可能掉在車外了。此時,車已開了大約有10米遠,“我當時就喊司機停車,我說我手機掉了,要下車找手機。”
讓他沒想到的是,在下車時,他的脖子又一次被車門夾住了。
“車門打開後,我剛要下車,司機可能以為我已經下了,車門突然又關了,直接把我的脖子卡住,我的頭在車外,身子還在車裡。”吳開雄說。
據吳開雄和當時目擊者稱,這輛公車沒有後車門監視器,當時車上人又多,司機可能看不見後門情況,所以才會第二次夾住吳開雄的脖子。
在乘客的再次提醒下,幾秒鐘後,車門打開,吳開雄下車找手機,公車則繼續向前開。
吳開雄說,他下車後,沿著公車駛過的路段找了一遍,還是沒找到手機,他想再次上車找手機,但此時,公車已開遠。
此時,吳開雄才感覺被車門夾過的脖子開始疼痛。他借了公交站旁邊一名摩的司機的手機,給脖子拍了照片。
照片顯示,吳開雄脖子上被車門夾過的部位,已起了一條紅印。
醫院治療
吳開雄說,當天晚上至第二天早上,他感覺到脖子和咽喉越來越疼,“當天晚上到第二天中午,我都沒吃飯,喉嚨痛,吃不下,連喝水都痛,說話也很惱火。”
第二天下午,在親人的陪同下,吳開雄來到當地一家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咽喉充血並伴有炎症,醫院為其開了100多元的藥物。
當天下午,310路公車所屬的郫縣巴士公車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和當事公車司機來到醫院,了解吳開雄的病情,並全額墊付了吳的醫療費用。
吳開雄認為,因為公車門夾住他的脖子,他的手機才會因此而掉落,他要求公車公司賠償他的手機,但這個要求遭到拒絕。
吳開雄出示的一份手機保修卡顯示,他掉落的手機是一部NOKIA5230,10月4日才購買的,共花費1499元。
不賠手機
對於吳開雄的要求,郫縣巴士公車有限公司一名姓楊的技術安全人員給出了四個字的評價:無理取鬧。
楊先生承認公車門確實把吳開雄的脖子夾了,但他不認為吳的病情是由此導致的,“醫院的診斷結果是咽喉炎,我們都曉得,被車門夾一下,能夾出咽喉炎嗎?”
楊先生說,雖然公交公司不認同吳的說法,但還是全額賠付了醫療費用,“該我們負責的,我們肯定要負責。”
對於吳開雄提出賠償手機的要求,楊先生認為這樣的要求純屬“無理取鬧”,“首先,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手機是在公車上掉的,甚至到底掉沒有都說不清楚;其次,就算他手機掉了,我們就應該賠嗎?車上貴重物品自己保管,如果每個人在公車上掉了手機都喊我們賠,我們怎么賠得完?”
目前,吳開雄已經報警,警方已介入事件調查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