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定義
人民幣通知存款需一次性存入,支取可分一次或多次。不論實際存期多長,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長短劃分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兩個品種,最低起存金額為5萬元,最低支取金額為5萬元。
外幣通知存款只設七天通知存款一個品種,最低起存金額為5萬元人民幣等值外匯;最低支取金額個人為5萬元人民幣等值外匯。 對於個人300萬美元(含300萬)以上等值外幣存款,經與客戶協商,可以辦理外幣大額通知存款。在支取時按照大額外幣通知存款實際存期和支取日利率(即支取日上一交易日國際市場利率-約定利差)計息。
產品功能
存款利率高於活期儲蓄利率。存期靈活、支取方便,能獲得較高收益。適用於大額、存取較頻繁的存款。
適用對象:
個人客戶。
辦理程式
1.個人通知存款憑證為記名式存單,開立存單時註明“通知存款”字樣。
2.客戶一次全部支取通知存款時,由開戶銀行收回存單,辦理銷戶手續;客戶部分支取通知存款時,留存資金高於最低起存金額的,需重新填寫通知存款存單,從原開戶日計算存期;未支取部分若低於通知存款起存金額,應予以清戶。
注意事項
(1)通知存款支取時,必須提前1天或7天通知銀行,通知方式由開戶銀行和存款人自行約定,並提交存單。
(2)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況,按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實際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已辦理通知手續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金額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的;支取金額不足最低支取金額的。
(3)通知存款如已辦理通知手續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內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內不計息。
4.通知存款存入時,存款人自由選擇通知存款品種,但存款憑證上不註明存期和利率,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相應利率和實際存期計息,利隨本清。部分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相應檔次的利率計付利息,留存部分仍從開戶日計算存期。
產品特點
個人通知存款集活期儲蓄與定期儲蓄的優點於一體,其特點是: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隨本清,存期越長,利息越高。支取時,儲戶可根據需要分成若干次支取,支取的部分根據實際存期按支取月掛牌公告的利率計息,未取部分的按原存入日起息。特殊情況:
如遇以下情況,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1.實際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計息;
3.已辦理通知手續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4.支取金額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的,不足或超過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5.支取金額不足最低支取金額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6.通知存款如已辦理通知手續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內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內不計息;
7.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於最低起存金額的,從原開戶日計算存期;留存部分低於起存金額的,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