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生神

俱生神,梵名Saha -deva,屬天部。指常隨於各人身側並記錄其人所行善惡業的神。

俱生神,梵名Saha -deva,屬天部。指常隨於各人身側並記錄其人所行善惡業的神。
據舊華嚴經卷四十四入法界品、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等載,常騎在人之雙肩,在人死後即向閻魔王報告有關該人之出生與善惡之二神。又有與閻魔王手執之人頭幢相混淆者,另亦有與地獄之獄卒相混淆者。據吉藏無量壽經疏之說,謂每一人之俱生神有二,一稱同生,另一稱同名。同生為一女神,通常坐於人之右肩,記錄該人所作之惡事;同名為一男神,坐於人之左肩,記錄人所作之善事。
玄奘譯之藥師本願經曰:‘諸有情有俱生神,隨其所作,若罪若福,皆具書之。盡持授與琰魔法王。爾時彼王,推問其人,算計所作,隨其罪福,而處斷之。’青丘之藥師經古蹟下曰:‘傳說:本識與身生,故名俱生神。能薰習故,言具書持。表法王故言授與,由業威力,似神相現。’善珠之藥師經鈔下曰:‘言俱生神者,若約實而言:神即識,俱生神者,即阿賴耶識,以阿賴耶識是受生之主與身俱時而生,故名俱生。隨諸有情所作罪福皆熏在阿賴耶識中,故言隨其所作乃至皆具書之。’[囗@又]一說藥師經之俱生神,指華嚴經之同生同名二神。六十華嚴經四十五曰:‘如人從生有二種天常隨侍衛: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天常見人,人不見天。如來神變,亦復如是。非諸聲聞所能知見,唯諸菩薩,乃能睹見。’藥師經鈔下曰:‘倫法師云:俱生神者,即如淨土三昧經說,同生同名二神,及華嚴等有文也。’
在《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中有一個特別的說法,在其他經中並不多見。他說我們人生下來就有兩個“俱生神”,與生俱來,跟著我們,記載我們一生所作的善惡,一神記善,一神記惡,“隨其所作,若罪若福,皆具書之”,歷歷分明,一絲不紊,到各人臨終之時,此二神負責將此紀錄罪福之書,“盡持授與閻魔法王”,由王憑此紀錄,推算罪福,而判定之。有福者上升,自無問題,造罪者將淪苦處,憂怖萬狀,那時若有在生親戚家眷為他誦經禮懺,懺悔修福,亦可減輕他們業報。原作為:然諸有情有俱生神。隨其所作若罪若福皆具書之。盡持授與琰魔法王。爾時彼王推問其人。算計所作隨其罪福而處斷之。時彼病人親屬知識。若能為彼歸依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請諸眾僧轉讀此經。然七層之燈懸五色續命神幡。等等...
俱生神附於人體,有功記功,有過記過,還算公允。在道教中與之相對的神是三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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