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縣林業綠化局

(六)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和運輸,木材經營(流通)管理,查處林業行政案件,主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調處林地林木權屬糾紛。 (八)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穩定工作,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林業重大案件,負責全縣森林、林木和苗圃地的病蟲害監測、預報、防治和檢疫工作。 (四)營林科負責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及綠化工作;指導全縣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的建設生產;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組織審定或編製造林綠化作業設計,指導全縣林業技術推廣、林木種苗管理、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修文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築委廳字〔2010〕43號)和《中共修文縣委、修文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修黨發〔2010〕6號),設立修文縣林業綠化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修文縣林業綠化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綠化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林業法律、法規、條例,對森林資源的保護進行監督實施和管理;制定全縣林業綠化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林業綠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封山育林;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審查造林綠化施工設計,組織年度造林綠化及檢查驗收;指導林業綠化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林業技術推廣、培訓和林木種苗管理工作。
(三)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負責全縣濕地保護、植被恢復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四)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編制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生態工程項目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工程項目實施,組織竣工驗收和工程結算報賬制度等管理工作。
(六)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和運輸,木材經營(流通)管理,查處林業行政案件,主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調處林地林木權屬糾紛。
(七)組織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擬定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
(八)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穩定工作,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林業重大案件,負責全縣森林、林木和苗圃地的病蟲害監測、預報、防治和檢疫工作。
(九)制定林業產業發展遠景規劃,對林業產業實施巨觀管理;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和竹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十)負責縣綠化委員會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修文縣林業綠化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文書檔案、人事勞資、後勤服務、辦公住房檢(維)修、環境衛生;負責全縣林業經費的預算、決算、使用計畫;負責收集林業生產進度、統計上報、信息反饋;負責綜治(維穩)、禁毒、計畫生育、保密、檔案、車輛管理、外事信訪、會務承辦、起草文稿、工作總結;承辦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批評建議的辦理;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理論宣傳教育、法制宣傳;負責局機關的群團工作。
(二)資源林政科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林業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清)查、動態檢測和統計,負責自然保護區規劃;組織對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審核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負責搶險、戰備林(材)調劑和管理,監督檢查林產品的貿易政策、法規的執行;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木竹製品、半成品的憑證採伐與運輸,審批木材經營加工,審核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負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參與調處林地、林權糾紛,查處林業行政案件,指導木材檢查站和農村能源建設工作。
(三)園林綠化科
負責編制城市綠化系統規劃及城鎮綠化中期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監督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和城鎮綠化重點工程建設、城鎮綠化養護工作的實施,對園林綠化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和評審;編制城市綠化年度經費計畫,嚴格審核各項綠化經費的撥付使用;組織審定重點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依法審查城市園林綠地建設項目的立項和規劃,參與城鎮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園林綠化比例和分布的審核認定;依法收取綠化配套建設資金和城市綠化損失補償費,依法審批占用城市綠地和伐移樹木事項;制定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和質量標準及工程定額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生態文明新農村建設中的園林綠化規劃設計並組織實施。
(四)營林科
負責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及綠化工作;指導全縣林業生態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的建設生產;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組織審定或編製造林綠化作業設計,指導全縣林業技術推廣、林木種苗管理、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人員編制

修文縣林業綠化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室)長(主任)4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