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物流管理中心

1965年上劃省直管理,機構名稱改為“河南省物資廳信陽物資管理局”。 1998年信陽撤地設市後依次更名為“信陽市物資管理局”、“信陽市物流管理中心”。 6、負責物資行業法制建設,指導縣、區物資行業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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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市物流管理中心

機構沿革

1960年7月成立“河南省信陽專員公署物資局”,行政編制。
1965年上劃省直管理,機構名稱改為“河南省物資廳信陽物資管理局”。
1978年恢復為“信陽地區革命委員會物資局”,後依次沿革更名為“信陽地區物資局”、“信陽地區物資處”、“信陽地區物資管理局”。
1998年信陽撤地設市後依次更名為“信陽市物資管理局”、“信陽市物流管理中心”。

機構設定

辦公室、業務管理科(掛市物資行業管理辦公室牌子)、財務審計科、人事老幹部科。
紀委、監察室,機關黨總支。
市政府下設本“中心”三個辦公室:信陽市煤炭經營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信陽市煤炭經營資格審查辦公室;信陽市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信陽市舊機動車輛交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行政職能

信陽市物流管理中心(原信陽市物資管理局)是直屬信陽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煤炭等重要物資(工業品生產資料)的行政性機構,規格為正縣(處)級。其主要職能是:
1、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研究擬定全市物資流通行業發展規劃。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產業政策,擬定本市物資流通行業產業政策和管理規定,經批准下達後負責監督實施。
3、負責對全市煤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工業再生資源(生產性廢舊金屬物資)、舊機動車交易、小轎車、汽車、鋼材、有色金屬、建材、機電等重要物資管理,並依據有關規定對其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進行審查、審(報)批頒證。
4、貫徹執行煤炭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煤炭行政執法監督、煤炭經營資格審查和《煤炭經營資格證》的初審、報批辦理。
5、指導全市物資行業 、物資流通體制改革。
6、負責物資行業法制建設,指導縣、區物資行業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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