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信訪終結,即信訪終結機制,是指一件符合信訪受理條件的事項,經法定的程式處理後,信訪人應息訴罷訪而仍然堅持來訪或上訪,由專門機關對信訪事項進行審核後作出予以終結的決定。
所謂終結,意指結束、完結。具體而言,即終結後的信訪事項在信訪人提不出新的事實和理由的情況下,信訪機構不再予以受理,並轉請有關部門做信訪人的息訴、穩控、化解工作。
對應性要求
信訪終結必須達到以下兩項對應性要求:一方面,對國家行政機關而言,其已根據信訪人的申請,按《信訪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履行完畢受理、辦理、複查、覆核、告知等法定義務,當信訪人再次提出該信訪事項時,行政機關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另一方面,對信訪人而言,其已充分行使了《信訪條例》賦予的提出信訪事項、查詢信訪處理情況、申辯、聽證、複查、覆核等法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