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信用卡善意透支
信用卡善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發卡銀行帳戶上資金不足或者已無資金時,根據發卡銀行的《信用卡章程》或者得到發卡銀行的批准,超過自己的信用卡帳戶內資金餘額支取款項,並且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本息。
信用卡善意透支的條件
善意透支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基本條件:
(1)在發卡銀行《信用卡章程》規定的或者發卡銀行授權的限額內。根據我國各主要商業銀行《信用卡章程》的有關規定,透支限額一般按照信用卡的不同種類規定為1萬元、5000元、1000元不等。我國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透支限額比西方已開發國家低得多,信用卡消費信貸功能不強,這與我國個人信用制度不發達有關,也是商業銀行為避免惡意透支風險的不得已的做法。
(2)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本息。我國各商業銀行將歸還本息的期限規定為1個月。信用卡善意透支實質上是持卡人向發卡銀行借款,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信貸服務,屬於合法的行為,自然不構成犯罪。
善意透支的分類
善意透支,確切地講應包括兩種情況,即完全合法的透支和善意的不當透支,並且善意透支主要是用來指後者。因為完全合法的透支無須區分善意、惡意問題,之所以要區分善意、惡意,主要是在客觀上已發生不當透支或犯規透支的情況下,用以確定該不當透支的責任。
所謂完全合法的透支,是指持卡人遵循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定的規定,在限額限期內透支,沒有違犯任何規定或約定,這種合法透支行為,顯然表明持卡人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銀行資金的不法意圖。
所謂善意的不當透支,是指持卡人無意超越了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定規定的限額或限期進行透支,但在銀行催收後,持卡人立即意識到自己的過錯,及時歸還透支本息。這種不當透支,客觀上也呈現某種違法性或違規性,但這種違規透支,不是持卡人有意實施的,而是出於主觀過失、疏忽或對帳記憶體款餘額不明所造成的。因而客觀上雖有失誤,但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銀行資金的不法意圖,故仍屬善意透支範疇。對於善意的不當透支,持卡人除承擔民事違約責任,加倍償付利息外,無須追究其其他責任
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的區別
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之間的本質區別,在於行為人的 主觀意志內容不同,即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銀行 資金的意圖,沒有這一意圖的即為善意透支,否則即為惡意透支。換言之,善意透支是先用後還,沒有占有透支款的意思;惡意透支是明知不能償還或不願償還而故意透支,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的目的。更具體地講:“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的根本標準就是看行為人主觀意志內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至於客觀上是否超過限額、期限透支,透支後經銀行催收是否歸還等只是認定行為人主觀意志內容的征表,只是便於外在、直觀地認定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不具有決定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