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體字

俗體字

俗體字,又稱俗字。指的是古今以來通俗流行,而字形在當時來說並不符合規範的漢字,可以把它看作異體字的一種。比如:“菓”是“果”的俗體字,“吃”是“喫”的俗體字。 早期的漢字是由圖畫文字發展起來的象形文字,因此描繪物體的精細程度各不相同,在甲骨文中,一些字就同時存在簡繁之分。由於漢字是由偏旁、聲旁與記號所組成,偏旁選取的角度因人而異,聲旁又不同於拼音文字中的字母,所以,一字多形的現象在漢字的歷史上比比皆是。 俗字與正字的關係並非一成不變,當這個俗字較之正字筆畫更少,使用的頻率更高時,就代表著它已經被民眾廣泛接受,這時官方就可用行政手段以俗字取代正字的地位,比如:“儞”被“你”所取代,“灋”被“法”所取代。因此,中國大陸現行的簡體字與港澳台現行的繁體字都摻雜了不少的俗體字與異體字。

基本信息

釋義

俗體字,或稱俗字,是指各個時期與字書上寫法不合的主要流行於民間的通俗字型。

漢字發展到篆文,經過全面整理,字的偏旁構成已基本固定。由篆文變為隸書,再變為楷書,偏旁的形態又進一步確定。這樣,字的寫法就有了規範。

由於漢字是由意符、音符和記號所組成的,意符選取的角度因人而異,音符又不同於拼音文字中的字母,所以,一字多形的現象在漢字的歷史上比比皆是。很多俗體字比正體字筆畫少,套用方便,所以千百年來流傳不斷。其中一些在漢字簡化時被作為簡體字取代了原有的繁體字。

歷史

俗體字在歷代碑帖里很多,在六朝時的一些碑刻就有不少,到隋唐時更加增多,以至影響到著名的書法家。如唐代歐陽詢和顏真卿的書法作品裡就有很多俗體字。

明朝詩人呂留良在贈給黃宗羲的詩的注中雲“ 自喜用俗字抄書,雲可省工夫一半”,這個“俗字”便是當時有所簡化的漢字。

宋元以後的戲曲小說刻板里,也經常套用一些俗體字,其中很多字一直還在套用。

1955年《漢字簡化方案》頒布,將一部分俗體字定為正體,同時廢除了一大批俗體字與異體字,對漢字的規範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就這樣,俗體字在正式場合露面的機會就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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