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聯邦安全局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ФСБ),全稱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英譯Federal Security Service,簡稱FSB)。蘇聯解體後,克格勃改制為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是國家反間諜與情報偵察機構,是直接履行聯邦安全局機構主要活動方向的,在職權範圍內為俄聯邦安全保障領域實施國家管理的,並協調有權從事反間諜行動的各聯邦執行權力機構活動的聯邦執行權力機構。俄總統依據俄羅斯聯邦憲法、聯邦憲法法律、聯邦法律直接領導聯邦安全總局的活動,任免局長及副局長。與英國軍情六處、美國中央情報局和以色列摩薩德一起,並稱為“世界四大情報組織”。

簡介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俄羅斯聯邦安全局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最主要負責俄羅斯國內安全事務,而負責國外諜報工作的則為俄羅斯對外情報局(FIS),然而,FSB內部含有一個政府單位FAPSI,專門進行國外的電子監控,也就是說,FSB可以自行調整行動內容。例如FSR可以透過總統直接下令,進行全世界的反恐怖軍事行動,而且在需要的時候,FSB也可以公布法律實施或是與其他俄國情報單位合作,像是在車臣共和國內,FSB就曾與俄羅斯內政部底下的GRU、內部小組、俄羅斯特種部隊合作。FSB必須為俄羅斯內部事務負責,例如反情報、與黑社會、恐怖份子或毒梟對抗。但是有批評認為,FSB不過只是重踏KGB(前蘇聯“克格勃”的簡稱)的覆轍罷了,鎮壓內部異教份子、控制俄羅斯全體人民、影響政治局勢,而為了要達成這個目的,組織會進行大眾監控、透過大眾傳媒宣傳或是假情報散播、蓄意挑釁、政客迫害、調查報導、除去反對者。
但是FSB是一個相當龐大的組織,論功能或影響力與美國聯邦調查局、聯邦保護局、密勤局、國土安全局、海岸防衛隊相似。FSB可以指揮國內軍隊、俄羅斯特種部隊的分遣隊或是大規模的市民情報網。FSB的人事預算則是國家機密,有報導指出2006年時預算就占了全部的40%左右。
自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繼承了克格勃的相關機構。隨著俄羅斯經濟實力的逐漸恢復,為應對北約東擴、喬治亞等傳統勢力範圍的不斷被蠶食和國內分裂勢力抬頭的新局面,俄羅斯的情治單位開始重新納入國家安全的重點領域,情報活動也重新活躍起來。

職責領域

根據《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條例》,聯邦安全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1)向俄羅斯聯邦總統、政府總理及受他們委託的聯邦國家權力機關及聯邦主體的國家權力機關,通報有關威脅俄聯邦安全的情報。
(2)揭露、防止和制止其他國家的情治單位和個人進行損害俄聯邦安全的情報和其他活動。
(3)協調其他聯邦權力機關所進行的反間諜及保障自身安全的工作。
(4)揭露、防止、制止和公布依法屬於聯邦安全局機關偵察的犯罪活動。
(5)揭露、防止和制止恐怖活動和破壞活動。
(6)在職權範圍內保護國家秘密。
(7)協同其他國家機關、組織同下列行為(或組織)作鬥爭,包括有組織犯罪,營私舞弊,走私,非法販賣武器彈藥、爆炸物、有毒物品、麻醉劑、精神毒品以及用於秘密獲取情報的特殊技術手段,非法武裝組織,犯罪團伙,以武裝叛亂、暴力改變俄聯邦憲法制度、暴力奪取政權為目的的個人或社會團體。
(8)在職責犯罪內提取和處理與對外情報局合作中所獲情報,在國家實施保障安全、提高經濟科技和國防潛力的措施時給予幫助。
(9)與對外情報局共同保障俄羅斯境外機關和公民的安全。
(10)與聯邦邊防局機關及邊防軍共同保衛國界安全。
正因為擔負著如此重大的責任,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工作領域非常廣泛。其主要工作領域有:
(1)組織聯邦安全局執行俄聯邦的法律法規。
(2)參與制定和實施保障國家安全的計畫,在分析預測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和犯罪原因的基礎上,提出防範和消除威脅國家安全的建議。
(3)組織和實施反間諜活動,確定反間諜措施和手段、方法,確定聯邦安全局機關向外國情報機關和組織滲透的方式。
(4)組織和實施偵緝措施,揭露、預防和制止犯罪活動,對依法屬於聯邦安全局機關偵察範圍的犯罪活動進行初步調查和預審,確定打入犯罪組織的方法。
(5)與對外情報局合作,採取措施獲取涉及俄切身利益的情報,確定聯邦安全局蒐集情報所採用的秘密手段和方法,蒐集、整理和分析研究有關威脅俄聯邦安全的情報,並對這些威脅作出預測
(6)參與實施保障俄聯邦國界安全的活動。
(7)採取措施保障以下單位的安全:聯邦武裝力量、聯邦邊防局及所屬的機關和部隊、直屬總統的聯邦政府信息和通訊局及所領導的機關和軍隊、內務部的內衛部隊、鐵道部隊、民用防禦體系的軍隊、其他軍隊和管理機關,以及內務部機關、稅務機關和海關;國防設施、原子能工業和動力工程、交通和通訊、大城市和工業中心的生活設施、其他戰略設施以及宇航研究、優先科研領域的安全。
(8)參與制定和實施保障國家信息安全、保護國家秘密的措施,參與批准使用國家秘密的企業、機關和組織的活動,確定聯邦安全局機關在上述領域活動的基本方向,對國家機關、軍事組織及其他企業、機關和組織的保密工作進行監督,依法對公民接觸國家秘密和聯邦安全局機關錄用軍人等工作進行監督,組織和實施聯邦安全局機關破譯密碼的工作,對與破譯密碼有關的國家機關、軍隊及其他企業機關和組織(境外機關除外)的保密情況進行監督。
(9)揭露、截聽、取締俄領土上威脅俄安全和違法的無線電電子播音裝置和無線電電子播音發射(節目),對無線電電子播音裝置和無線電電子播音發射(節目)進行統一登記。
(10)與其他國家機關協同保障在俄領土上實施大型社會政治、宗教和其他活動的安全。
(11)參與解決涉及下列事項的問題:加入和退出俄國籍,派遣俄公民出境,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士來俄及出境,留他們在俄國內長期居住,為他們提供政治避難,允許他們居住在俄領土上。
(12)參與總結實施俄聯邦安全法律的實踐經驗,依法對完善立法提出建議,參與制定與聯邦安全局有關的相應法規草案,對聯邦安全局機關的合法活動進行領導,按法定程式簽訂俄聯邦國際條例。
(13)與外國情治單位和護法機關建立聯繫,在聯邦安全局職責範圍內,並依據聯邦安全局法規和他們交換業務情報、專業科技和其他設備(保護情報的密碼書寫法除外),為提高反國際犯罪的效率,在取得外國情治單位和護法機關同意的情況下,向國外派遣俄聯邦安全局的官方代表。
(14)根據政府的決定對某些活動出具許可證。
(15)購買武器和專門技術,參與對武器製造和相關專門技術提出要求。
(16)保護聯邦安全機關工作人員身份,保護分支機構、組織和企業的財產、住所和交通工具,以及秘密幫助過聯邦安全局機關的公民身份,為上述人員和機構製做並允許其使用其他企業、機關和組織的證件,向其他企業、機關和組織提出允許聯邦安全局機關無償使用檔案、公務證明的要求及其填寫表格的方式,為其他屬於聯邦安全局系統的國家機關製造掩護證件,在聯邦安全局機關建立使用真名和化名制度,依法為聯邦安全局機關確定化名。
(17)採取措施保障戰時和緊急狀態下政體的安全,在統一的國家系統內參與實施預防和消除緊急狀態的措施。
(18)為聯邦安全局機關提供幹部保障,培養預審、偵察和技術領域的專家,以及整理、轉交和保護情報的專家。
(19)為聯邦權力執行機關及有關的企業、機關和組織的安全部門培訓幹部,協助企業、機關和組織的安全部門制定保護商業機密的措施。
(20)確定公民編入聯邦安全局後備力量的程式,並對這些公民進行軍事方面的相關統計。
(21)與個人簽訂秘密合作契約。
(22)保障聯邦安全局機關自身安全,保障聯邦安全局機關軍人和文職人員、輔助人員、參與機關所管案件訴訟程式的人及其家屬和親屬的生活、健康、榮譽和尊嚴,保障其財產不受侵犯,參與實施旨在保障境外俄羅斯機關和公民安全的措施,與內務部機關協同保障外國代表團在俄領土上的安全。
(23)與新聞媒體合作,向社會(團體)通報聯邦安全局機關的活動情況。

組織機構

聯邦安全總局為部級單位。《俄羅斯聯邦安全總局條例》規定,聯邦安全局機構是一個統一集中的體系,它包括:俄羅斯聯邦安全總局;按俄羅斯聯邦地區和主體設俄羅斯聯邦安全管理局(處)(地方安全機構);在俄羅斯聯邦武裝力量、部隊和其它軍事組織中,以及在它們的管理機構中設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管理局(處)。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中央機關是俄羅斯聯邦安全總局的領導班子和直屬機構組成。最高決策層是由一名局長、兩名第一副局長(其中一名兼任邊防局局長)、兩名副局長等5人組成的局務委員會。俄羅斯聯邦總統依法領導聯邦安全局的工作,批准聯邦安全局條例、聯邦安全局機構組成,任命聯邦安全局局長。聯邦安全局局長的職務具有與軍隊將軍相應的軍銜。政府依照法律及總統的命令和指示,協調聯邦安全局與聯邦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聯邦安全局的活動必須遵循遵守法律、尊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保守秘密、公開與秘密活動方式相結合等基本原則。局務委員會對有關聯邦安全局機關活動的重要問題進行討論並作出決定,局務委員會的決議由多數成員表決通過。當局長和局務委員會發生分歧時,局長在執行決議的同時,將分歧報告給總統。局務委員會成員同樣可將自己的意見向總統報告。

主要部分

聯邦安全局擁有司、獨立局及其他分支機構,包括地方、軍隊的安全機關、專業培訓中心、特殊機關、企業和組織。聯邦安全局是法人,擁有真名、化名、印章、刊物,在銀行和其他信用機構中有賬戶(含外匯賬戶)。聯邦安全局的內設機構有十幾個司局級單位,主要是反間諜局,反恐怖局,經濟安全局,分析、預測和戰略規劃局,軍事反間諜局,憲法保衛局,偵察局,本部安全局,行動保障局,總務局,條約法律局,組織人事局,軍事動員局。聯邦安全局工作人員既有軍人(現役編制4000人),又有文職人員。
相關資料顯示,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總編制為30萬人,其組織規模和地位都直逼昔日“克格勃”,特別是其下轄的“阿爾法”和“信號旗”特種部隊在反恐作戰中屢建奇功,更使聯邦安全局聲明鵲起。聯邦安全總局在收編聯邦邊防總局後,原聯邦邊防總局的六個邊防軍區(西北邊防區、高加索特區邊防區、後貝加爾邊防區、遠東邊防區、太平洋邊防區、東北邊防區),三個邊防軍集群(駐地分別為沃羅涅日市、加里寧格勒市、塔吉克斯坦),北極獨立邊防支隊、“莫斯科”邊防監督獨立支隊和數個戰役集群等全部由聯邦安全局管轄。這樣,聯邦安全局在履行保衛國家邊界職責的同時,其打擊間諜活動、跨國犯罪、非法移民、毒品和軍火走私等方面的能力大大提升。

其它部門

反情報安全部門
軍事反情報理事會經濟安全部門反恐怖主義與維護憲法系統安全部門恐怖主義與極端政治控制安全理事會行動資訊與國際情勢安全部門(情勢分析、情勢預測、戰略策劃)人事與認證部門行動供應部門國境守衛安全部門控制安全部門檢驗理事會內部安全理事會化學工程安全部門研究調查理事會。

歷任局長

姓名 任期 備註
維克托·巴拉尼科夫
1992年1月-1993年7月 安全部
尼可雷·高魯許科
1993年7月-1994年2月 安全部,FSK
什傑·史帝帕辛
1994年2月-1995年6月 FSK,FSB
米海爾·伊文諾維克·巴斯科夫
1995年7月-1996年6月
尼可雷·柯巴萊歐夫
1996年7月-1998年7月
普京
1998年7月-1999年8月9日
尼可雷·帕楚雪夫(帕特魯舍夫·尼古拉·波拉丹諾維奇) 1999年8月9日-2008年5月12日
亞歷山大·博爾特尼科夫(巴爾特尼科夫·亞歷山大·瓦西里耶維奇) 2008年5月12日-

1996年6月20日俄羅斯總統葉爾欽任命米海爾·伊文諾維克·巴斯科夫為首任聯邦安全局局長,也任命尼可雷·柯巴萊歐夫為繼任局長。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首任局長:帕特魯舍夫·尼古拉·波拉丹諾維奇大將

帕特魯舍夫·尼古拉·波拉丹諾維奇大將帕特魯舍夫·尼古拉·波拉丹諾維奇大將
1951年7月11日生於列寧格勒;
1974年畢業於列寧格勒船舶製造學院,畢業後在本學院的一個教研室任工程師;
1974年開始在國家安全機關工作;從蘇聯部長會議國家安全委員會(克格勃)高等學校培訓班畢業後,在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列寧格勒州管理局反間諜部門工作;
1992年被任命為蘇聯卡累利阿自治共和國安全部部長;從1994年至1998年在俄羅斯聯邦反間諜局和聯邦安全局管理局任各種領導職務;
1998年被任命為俄羅斯聯邦總統辦公廳副主任兼俄羅斯聯邦總統監察局局長;
1998年10月任俄羅斯聯邦安全局副局長兼經濟安全局局長;
1999年任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第一副局長;
1999年8月9日根據俄羅斯聯邦總統令被任命為俄羅斯聯邦安全局局長;
大將軍銜,法學博士,俄羅斯英雄。
2008年5月12日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簽署總統令任命原聯邦安全局副局長巴爾特尼科夫為聯邦安全局局長,原聯邦安全局局長帕特魯舍夫改任聯邦安全會議秘書。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現任局長:巴爾特尼科夫·亞歷山大·瓦西里耶維奇大將
巴爾特尼科夫·亞歷山大·瓦西里耶維奇大將巴爾特尼科夫·亞歷山大·瓦西里耶維奇大將
1951年11月15日出生於別爾姆市
1973年畢業於列寧格勒鐵路運輸學院
1975年畢業於蘇聯“克格勃”莫斯科高等學校;
1975年開始在國家安全機關工作;曾任俄羅斯聯邦安全局聖彼得堡市和列寧格勒州管理局副局長,負責反間諜工作;
2003年6月任俄羅斯聯邦安全局聖彼得堡市和列寧格勒州管理局局長;
2004年2月被任命為俄羅斯聯邦安全局副局長兼聯邦安全局經濟安全局局長;
2006年被授予大將軍銜;
2008年5月12日被任命為俄羅斯聯邦安全局局長;
2008年5月12日同時被任命為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常務委員;
大將軍銜,已婚,有一個兒子。

間諜事件

2015年2月23日,總部設在卡達的半島電視台突然曝光數百份南非等國情治單位的絕密檔案。這些檔案涉及到南非與一些國家的幕後交易,及各國在重大國際事件背後頻繁的間諜行動。這其中便包括俄羅斯聯邦安全局。
被泄露檔案的時間跨度從2006年一直到2014年12月。這些情報既有南非國家安全局特工撰寫的細節簡報和內部分析資料《操作目標分析》,也有南非情治單位與美國中情局英國軍情六處、俄羅斯聯邦安全局、以色列“摩薩德”及亞洲一些國家情治單位之間的秘密往來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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