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黑瓦尼

依黑瓦尼

依黑瓦尼派亦稱“尊經派”或“新興派”。依黑瓦尼是阿拉文Ikhwān的音譯,意為兄弟,又稱“哎亥里遜乃體”。創始人是清末東鄉族的馬萬福。該派尊奉《古蘭經》為唯一宗旨,互為“弟兄”,創導“憑經行教”、“尊經革俗”,並議定“果園十條”做為信守的戒律,主要是嚴格按照伊斯蘭教教法舉行宗教活動和儀式,革除不合教法的禮儀。

依黑瓦尼

新教即依黑瓦尼派,“依黑瓦尼”是阿拉伯語,意為弟兄;又稱“哎亥里遜乃體”,意為“尊經”,故又稱“尊經派”。

介紹

創始人為甘肅河州東鄉果園村人馬萬福,稱“果園哈知”。該派宗旨為憑經立教,沒有教主,反對門宦、世襲,重視王功。主張吃了不念,念了不吃,反對吃念並行;念經或上墳均不燒香;念經時主張單念《古蘭經》或低念《古蘭經》;並不強調教徒送“海底葉”(布施)。該派在甘肅河州地區有兩大支派——蘇派和白派,兩支派的主張互有差異,並且都不同程度地傳入撒拉族地區。蘇派以甘肅廣河三甲集的蘇個哈知為代表,因在禮拜儀式的細節上有一招手和三招手之別,故白派亦被稱為“三招”。撒拉族的新派基本遵行了蘇派。新教由於在20世紀30年代受到青海統治者馬麒、馬步芳父子的扶持,故以西寧東關清真大寺為基地,得到很快的發展。

教派歷史
1888年,馬萬福去麥加朝覲留學,深受當時沙烏地阿拉伯瓦哈比派思想的影響,回國後與臨夏地區的格如、散的、奴木勒順等十大哈吉,結合中國伊斯蘭教實際,提出“憑經立教”、“遵經革俗”的口號,創建了伊赫瓦尼派。並以“一切回到《古蘭經》去”的復古主張立論傳教,規範教民的宗教禮儀操持,反對異端,反對蘇菲派對聖徒、聖墓崇拜,改革自認為與經、訓不符的習俗,受到一些教民的擁護。同時,也遭到格迪目與門宦的激烈反對,釀成多次教爭。十大哈吉中的一些人遂放棄了自己的主張,加之馬萬福曾支
持乙未年河湟事變受到株連,逃匿外鄉,使該派發展受挫。
1918午後,馬萬福等以青海東關清真大寺為基地,招收全國各地滿拉,講經宣教,培養出一批著名阿訇,如寧夏的郭士高、虎嵩山,臨夏的馬祥臣,青海的馬祿等,並著書立說,言傳身教,大力傳播伊赫瓦尼的主張。曾受到寧海鎮守使馬麒和青海省主席馬步芳及寧夏省主席馬鴻逵的支持。該派在短短的數十年中,發展成為遍布甘肅、寧夏、青海的一個新興教派。同時著名阿訇王靜齋、肖德珍也在30年代著書立說,倡行遵經革俗,使伊赫瓦尼的主張擴展到全國各地。
基本教義
伊赫瓦尼在教義上信守遜尼派的教義,教法上遵奉哈乃斐學派學說。它主張嚴格按《古蘭經》和聖訓行教,改革一切與經、訓相悖的禮儀,其主要主張是:
⑴在宗教功修方面,主張嚴格履行“念、禮、齋、課、朝”,遵行經訓及教法的規定,不符者都應革除。
⑵認為念《古蘭經》和“清真言”、“作證詞”都是為了“認主”、“證主”和“畏主”,不是禱告和祈願,主張為教民舉行宗教活動念經時,不能收“乜帖”,教眾也不應為念經而宰牲備飯,更反對在念經時,點燒香燭。
⑶主張禮拜中起指(拜中跪坐默念“證詞”時,要舉起右手食指,表示認主獨一的信念)是聖行,反對念“討白”時起指。
⑷主張用阿拉伯語默念“立意詞”,並且要明白“立意詞”的含義,否則用漢語舉意,同時反對未行割禮的人率眾禮拜。
⑸主張不僅阿訇才能給臨終的人念“討白”,凡懂得教義的一般穆斯林都能給臨終的人“提念”,而由本人自己祈禱贖罪,反對在洗屍體時念“塔哈章”。
⑹反對為亡人宵夜、晨時念“亥聽”以及7日、40日、百日、周年等忌日念經,主張遵照“聖行”只在主麻日祈禱,紀念亡人,反對為亡人披麻戴孝和高聲嚎哭。
⑺主張婦女必須戴蓋頭,限制婦女拋頭露面,參加社交。
⑻誦念《古蘭經》時,只能一人念,眾人聽,反對眾人同時誦念。
⑼反對朝拜拱北和崇拜教主。
⑽不用《古蘭經》給亡人轉“費遞耶”等。
這些主張在各地傳播,成為伊赫瓦尼的主要禮儀制度規範,後人謂之“果園十條”。伊赫瓦尼派在經堂教育中提倡中、阿文並重,積極培養阿、漢文兼通的宗教人材,主張利用漢文宣傳教義,反對婦女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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